考试办法
应聘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一)笔试
1.笔试成绩采用2024年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考试笔试成绩为准。
2.笔试科目包括“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科目类别请应聘人员查看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告,并根据本人所报岗位相对应的专业类别参加考试。其中中职教师招聘岗位报考者仅参加“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笔试。笔试成绩计算方法按闽教人〔2010〕7号文件执行。
3.笔试时间为2024年4月6日,笔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前,具体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4.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笔试加分政策。参加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等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按相关规定予以笔试成绩加分。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于4月30日正常上班时间随带本人身份证及加分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到福清市教育局人事科712室办理审核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5.笔试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折成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笔试成绩计算方法按闽教人〔2010〕7号文件规定执行。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因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或进入面试人员弃权而产生的空额,面试人员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依次递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并列者,均列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福清市教育局共同组织,由福清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介入监督。
1.面试内容及面试教材确定。中职、中小学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段教学,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幼儿园(含特教)面试内容包括说唱弹跳画,面试教材为幼儿园领域活动教材。
2.面试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参加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时,面试合格成绩为70分。
招聘岗位不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即最终面试成绩;因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多需进行面试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最终面试成绩等将在福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招考招聘公告(网址:http://www.fuqing.gov.cn/xjwz/zwgk/gggs/zkzpgg/)公布。
3.面试前将依据招聘方案另行制定面试方案,明确面试的形式、内容、程序、时间、地点、成绩计算方法、面试领导机构、面试评委组成及监督纪律要求等。面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4.面试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及排名将及时在福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招考招聘公告(网址:http://www.fuqing.gov.cn/xjwz/zwgk/gggs/zkzpgg/)予以公布,届时不再通知每位报考人员。
(三)聘用成绩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聘用成绩(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聘用合格成绩为60分。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根据聘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未达到面试合格成绩、聘用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确定拟聘用人员时出现末位同分的,按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科目分数高者确定,若专业知识分数也相同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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