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
本次招聘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大纲,请登录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jyt.fujian.gov.cn)“下载中心”专栏查阅下载。
免笔试情况:我区当年度毕业的平潭籍公费师范生报名后可免予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面试等后续阶段。
符合免笔试条件的考生需在报名表中备注。
1.笔试资格网络初审
考生应于报名期间及时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应立即通过网络报名平台进行申诉,并在报名截止前及时跟踪后续情况,在报名截止后申诉无效。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是每位考生必考科目,“专业知识”共设31个科目类别,由考生根据本人所报考岗位类别选择其中一个科目类别参加考试。
报考“中职校专业课新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仅为教育综合知识;“职专语文”“职专数学”“职专政治”“职专英语”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及中学语文、中学数学、中学政治、中学英语专业知识。
3.笔试安排。通过笔试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于网络报名平台规定的时间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笔试原始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报考“职专专业课新教师岗位”的,笔试原始成绩为折算成百分制的教育综合知识成绩。
5.政策加分。按照省上的有关规定,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非专门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退役运动员和退役士兵考生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的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有明确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按累加计算)。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用为公务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办理时间和地点:上述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复印)于笔试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8:30-17:00)到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运营中心3号楼7层社会事业局人事处(二)办理审核手续,按规定在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加分,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逾期不予受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名单另行公示。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材料: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提供招聘岗位规定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如报名表、身份证、准考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在有效期内、含验证码)等。考生复审需提供的材料,若另有变化的,具体以复审公告为准。
3.非应届所有在职考生必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机关或企事业在编人员需提供相应人事主管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4.对考生的资格审核贯穿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公告规定、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将立即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面试
按照参加面试人员数量与岗位计划招聘数3:1比例(岗位计划招聘数10个及以上按2:1),由资格复审合格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并在中国·平潭网站公示。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放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确定面试人选时,考生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一并列入面试人选,免笔试考生视同末位同分。
我区当年度毕业的公费师范生的面试考核成绩达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体育教师面试内容包含足球能力测试。
1.面试时间: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包括片段教学、回答专 家提问,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考生现场自行准备的教学方案、教学步骤等内容不记分。
3.面试成绩:招聘岗位面试不分组的,现场宣布的成绩即最终面试成绩;因招聘岗位参考人数较多,需进行分组面试的,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 = 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 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最终面试成绩等将在中国·平潭网站公布。
(五)综合成绩计算
录取成绩按笔试(百分制)、面试成绩(百分制)1:1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含加分)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含加分)再相同,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不含加分)再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下同),若学历也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聘人选。若出现面试人数与聘用人数的比例≤1:1的,则考生综合成绩必须在70分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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