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服从安排,爱生敬业。
(二)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3月1日至2006年2月28日出生);
3.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学岗位还需学位证书;
4.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所有岗位不含中职及高校教师资格);
5.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6.报考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岗位须是相关心理学专业毕业,持有相应的心理学教师资格证;
7.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本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8.“三支一扶”、大学生中西部志愿者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服务期未满的特岗生;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务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意见收集
您对就业桥有任何建议意见都可以给我们留言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