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
报考人数与各招聘岗位的招聘数之比超过5:1时(含5:1)增加笔试,笔试人员名单、笔试时间、笔试地点等通过现场报名的师范院校校园网或其他方式公布。
1.笔试科目为教师应掌握的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总分为100分,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3.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面试
报考人数与各招聘岗位的招聘数之比不超过5:1的(不含5:1)直接参加面试。
报考人数与各招聘岗位的招聘数之比超过5:1的(含5:1),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通过现场报名的师范院校校园网或其他方式公布。
教师类岗位面试通过面对评委讲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参加笔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未参加笔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校园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增加一场面试,按照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非教师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参加笔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未参加笔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校园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增加一场面试,按照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录用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太原人事考试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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