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太和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2024年度阜阳市县(市、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要求,现将2024年度太和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5月14日上午8:00-11:30
岗位代码:341222001001-341222001004
5月14日下午14:30-17:30
岗位代码:341222001005-341222001012
5月15日上午8:00-11:30
岗位代码:341222001013-341222001019
5月15日下午14:30-17:30
岗位代码:341222001020-341222001027
二、资格复审地点
太和县教育局一号会议室(地址:镜湖东路与曙光路交叉路口东南侧办公楼三楼)
三、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合成成绩和岗位招聘计划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对象,其中岗位招聘计划5人及以下的按3:1确定,岗位招聘计划5人以上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报考人员应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提交材料
参加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资格复审表(登录个人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和《资格审查材料目录》(见附件2)等材料。其中:
1.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关于取得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字样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在2024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2024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提供学校出具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待发证明),以及提供“本人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如未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同意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书面承诺材料。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后,在2024年7月31日前将证书原件或证书编号提交太和县教育局人事股核验。
6.以小学全科教师资格报考小学语文学科的,须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递补人员名单将在太和县人民政府网和“太和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敬请关注,以免错失。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费用。本人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前来,委托他人办理的,除提供资格复审要求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五、收费标准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面试费用每人80元,现场收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太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
附件2:资格审查材料目录 |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
咨询电话:0558—86621968620882(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558—8662191(县教育局机关纪委)
太和县教育局
太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9日
原文标题:2024年度太和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的通知-太和县人民政府
文章来源:太和县人民政府(MD5:76f7da7a5c7dbe702dee8143854296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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