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智慧就业资讯服务平台
全国
全国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山西
陕西
上海
四川
天津
西藏
新疆
云南
浙江
香港
澳门
台湾
400-633-0111
首页 > 考试资讯 > 招教动态 >

2024年西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事业单位资格复审工作安排的公告

2024-05-06 08:52:51
中师华图
分享:

  根据《2024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详见西安市人事考试网于2024年4月29日发布的《关于2024年西安市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询和有关事项安排的公告》附件一。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安排

  (一)时间:2024年5月7日(星期二)9:00—17:00。

  (二)地点:西安市雁塔南路曲江行政商务区300-9号A座西安建设大厦三层306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递补截止时间:2024年5月9日(星期四)下午16:00前。

  三、资格复审方式

  须本人携带材料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1.西安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2.西安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笔试准考证》。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学历学位证明等资料分别按以下情况提供,具体为:

  (1)国内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国内高校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国外留学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同意报考证明或档案托管证明,具体包括:

  (1)档案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的,需提供2024年以来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人事档案托管证明。

  (2)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开发区)、“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必须提供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且须注明未规定服务年限或最低服务年限已满。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6.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

  (二)应聘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

  (三)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照本岗位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须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如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及时与递补人员取得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

  (四)资格复审通过后,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西安人事考试网站有关公告信息,因未及时关注,错过后续考试安排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询问。

  联系电话:029—88668202

  咨询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30日

  原文标题: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西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安排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zjj.xa.gov.cn/zw/zfxxgkml/rsxx/rsxx/1785197347138523138.html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就业桥(微信号:就业桥)。
关键词阅读
事业单位
资格复审
相关栏目
考试资讯 更多>
备考资料 更多>
面试方法 更多>
每日一练 更多>
教师资格公告 更多>
考试动态 更多>
教师备考资料 更多>
教师试题资料 更多>
收起

意见收集

关闭

您对就业桥有任何建议意见都可以给我们留言哦~

取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