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已经发布,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相关规定,将对拟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岗位分配
2024年5月13日至5月15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参加5月13日资格复审考生报考职位及代码:教育岗位(59148-59193)、其他岗位(59003、59004、59005、59006、59019、59022、59023、59025、59027、59028、59032、59034、59035、59036、59039、59041、59044、59048、59049、59058、59059、59062、59063、59069、59070、59075、59081、59086);
参加5月14日资格复审考生报考职位及代码:卫生岗位(59092-59147)、其他岗位(59013、59014、59015、59017、59018、59021、59026、59029、59030、59033、59037、59038、59040、59046、59047、59052、59053、59055、59064、59067、59068、59073、59083、59084、59089、59090、59091);
参加5月15日资格复审考生报考职位及代码:其他岗位(59001、59002、59007、59008、59009、59010、59011、59012、59016、59020、59024、59031、59042、59043、59045、59050、59051、59054、59056、59057、59060、59061、59065、59066、59071、59072、59074、59076、59077、59078、59079、59080、59082、59085、59087、59088)。
二、资格复审地点
青铜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多功能厅(青铜峡市古峡东街嘉宝路15号)。
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根据《公告》规定,青铜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拟选聘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依次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自治区划定的最低分数控制线:县(市、区)及以下事业单位100分。
四、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拟进入面试人员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条件,是否符合笔试加分条件,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由青铜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验证拟进入面试的应考人员报名资格证件原件并收取相应复印件。提交的具体资料为:
(一)准考证
本人准考证与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基本信息须一致。
(二)户籍资料
1.户口簿、有效身份证。
2.非宁夏户籍的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宁夏生源应、往届毕业生须提供记载本人户口迁移信息的原户口簿,或提供户口迁移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原宁夏户籍的证明。
3.非宁夏户籍、在宁夏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服务证书、当地组织或人事部门相关服务证明。
4.以父母(含岳父母、公婆)为宁夏户籍资格报考的人员须提供记载父母信息的户口簿。以配偶为宁夏户籍资格报考的人员须提供记载配偶信息的户口簿以及结婚证。
(三)学历相关材料
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提交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本人学历查询结果。(非全日制专业、辅修专业如无学历验证报告的,须提供相应成绩单);属于相同专业但名称不同的,需提供本人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证明或课程成绩单、毕业论文等证明材料;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所在院校签章的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就业推荐表、相关证明须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一致;就业推荐表、相关证明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一致的,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为准。
(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住培合格证等。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者,能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和面试成绩单且符合其他招聘资格条件的,可以参加面试,但在办理招聘手续前须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五)定向招录岗位需要的资料
报考“三项目”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人员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关材料:
(1)“三支一扶”大学生,资格审核时需要提供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可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服务之窗”—“查询”(证书查询)—“《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验证系统”进行查询验证)。
(2)“西部计划志愿者”资格审核时需要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自治区项目的“志愿者”凭自治区团委出具的证明)、服务地县(市、区)以上团委出具的关于其服务年限的证明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合格证。
(3)大学生村官资格审核时需要提供服务地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关于本人身份、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合格证。
4.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证》等。随军家属需提供结婚证及随军手续等材料。
(六)申请享受优惠政策加分的报考者须提供以下相关审核材料:
1.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
2.烈士的配偶或子女需提供《革命烈士证明》和能够证明与烈士关系的材料;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或子女须提供县(区)以上党委、政府或自治区有关部门提供的“因公牺牲人员证明”和能够证明与其关系的材料。
(七)《2024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手写打印均可(正反面打印)。
(八)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不限底色)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
若本人无法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可委托他人代为复审。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书办理(附件3)。
五、有关要求
(一)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二)青铜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取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件和证明材料,对进入面试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在以下三类情形之外的可以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2)新招聘到县(市、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未满5年的报考本县(市、区)以外招聘岗位的;(3)现聘岗位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四)资格复审结束前未按相关要求提供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若应聘者自行放弃,需提供纸质放弃声明,亲笔签名,原件或传真(扫描)发送给审核人员留存(邮箱:qtxsrsjbgs@163.com,传真:0953-3068052)。
(五)应聘者应保证手机保持畅通,手机号码如有变动或其他特殊情况,请主动与资格复审组织单位取得联系,如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0953-3068361
附件:
1.2024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 |
2.2024年青铜峡市事业单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
3.资格复审授权委托书(模板) |
青铜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8日
原文标题:2024年青铜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_青铜峡市人民政府
文章来源:www.qtx.gov.cn/xwzx/tzgg/202405/t20240508_45328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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