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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福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教师拟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复核的通知

2024-05-14 15:17:08
中师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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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东侨教〔2024〕5号)文件精神,现将拟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根据与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选(新任岗位教师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90分的不得参加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1、2。

二、复核时间

1.新任岗位:2024年5月19日(星期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委托岗位:面试前一周,另见通知。

三、复核地点

1.新任岗位: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学一楼学术报告厅(地址:东侨开发区市场路1号)。

2.委托岗位: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地址:东侨开发区陈普路8号侨智大厦七楼教育局709室)。

四、复核需要材料

(一)新任岗位

1.新任岗位教师面试登记表(附件3);

2.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有效期内的《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个人征信查询(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打印);

暂未取得相关证书原件的2024年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门认可的毕业学校出具的证明,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聘用。

(二)委托岗位

1.委托岗位教师面试登记表(附件4);

2.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将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A4纸上);

4.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符合委托岗位报考要求的表彰、荣誉成果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近二年任教学段和学科证明原件(所在单位盖章);

8.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或同意调动的证明原件;

9.个人征信查询(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打印)。

五、注意事项

1.办理面试资格复核手续由本人现场确认。考生因故无法到达现场的,可委托他人进行现场复核。委托复核的需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复核时,考生依序将复核所需材料装订成册,考生本人在复印件上写“材料属实,与原件一致”并签字,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入闱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面试资格复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未能如期参加资格复核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4.联系电话:0593-2831536、0593-2831669。

附件:附件1:2024年东侨新任岗位教师公开招聘拟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复核名单.xls

附件2:2024年东侨委托岗位教师公开招聘拟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复核名单.xls

附件3:2024年东侨新任岗位教师公开招聘面试登记表.doc

附件4:2024年东侨委托岗位教师公开招聘面试登记表.doc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1日

原文标题:关于2024年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拟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复核的通知_通知公告_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文章来源:www.fjdq.gov.cn/zwgk/tzgg/202405/t20240511_193593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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