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规定,现将镜湖区老年学校(大学)特设岗位面试方式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三)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为2024年7月7日(周日)。考生应按照本人面试通知书上所要求的时间于当日上午8:30前报到,未按时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
请考生于2024年6月28日上午9:00-11:3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芜湖市镜湖区教育局(长江中路51号8楼)809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到按放弃处理。
(二)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0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业务素质及潜能。
(三)面试地点:芜湖市镜湖区教育局(地址:长江中路51号8楼会议室)。
(四)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结束将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设岗的街道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人社局和教育局在相关网站上按规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区人社局、教育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与用人单位签订特设岗位协议书。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对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553—3902619
监督电话:0553—3902605
原文标题:2024年镜湖区老年学校(大学)特设岗位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镜湖区人民政府(原链接MD5:4984d237da615fa5250a6aeaf597c1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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