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
1.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费后,必须于考试前一周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时间:2024年7月27日。如有变动,钟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zs.gov.cn/xwzx/gggs/)、“钟山教育”公众号等媒体公告。
上午:9∶00—11∶0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笔试地点。钟山县城区,详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具体时间请登录报名网站)。
5.笔试总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总成绩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照顾加分之和。即笔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照顾加分。
6.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2024年8月上旬)。由2024年钟山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钟山县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在钟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zs.gov.cn/xwzx/gggs/)、“钟山教育”公众号上公布。
面试(时间暂定2024年8月中下旬)
面试时间详见本次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公告。
1.公布面试拟入围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钟山县教育局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入围人选。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材料(不接受采取传真或邮递方式的报名材料)送达钟山县教育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部门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见《2024年钟山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面试拟入围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包含:(1)《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必须在联系电话栏填上联系电话),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2)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3)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钟山县除外)〕或定向委培生(钟山县除外)才需提供;(4)《核心课程证明》(毕业院校盖章)(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自认所学核心课程与所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需提供;否则视为专业不符,取消面试资格);(5)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 必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提交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安排等事项由考生自行钟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zs.gov.cn/xwzx/gggs/)、“钟山教育”公众号上查询,不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要求提交材料复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进行面试;招聘职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2.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在面试前三个工作日钟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zs.gov.cn/xwzx/gggs/)、“钟山教育”公众号上公布。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语言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考试部门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岗位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本次招聘的综合成绩为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的40%加面试成绩的60%〔即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40%+面试成绩×60%〕。
报考城区学校的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5分以上(含65分)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报考乡(镇)及以下学校的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面试结束当天在考区内公布综合成绩(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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