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2024年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办幼儿园教师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公示及体检考察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4〕2号)、《湖北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竹溪县2024年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告》和十堰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办幼儿园教师招录工作的统一部署,竹溪县2024年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办幼儿园教师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示
竹溪县2024年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办幼儿园教师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公示见附件3。
二、体检考察
(一)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见附件3。
(二)体检考察时间及方式
1.体检时间及方式
体检时间:2024年7月15日上午7:00。所有体检对象需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竹溪县教育宾馆集中,统一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交通、食宿、安全等由考生自行负责。
体检时要空腹,体检前一天晚上8点以后至体检期间不进食、不饮用水及各类饮料。
2.考察时间及方式
2024年7月16日至7月22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考察采取函调档案或实地考察的形式进行,竹溪县教育局人事股统一发放调档函,调阅考生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对考生的资历核实并调查了解考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工作期间学习及思想品德表现情况。考察对象应当具有良好的品行,自觉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
(1)经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的;
(2)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3)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4)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5)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
(6)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
(7)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8)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者集体资财的;
(9)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10)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1)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2)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3)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4)曾受过劳动教养的;
(15)曾因违法犯罪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学籍的;
(16)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7)近三年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18)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不满五年的;
(19)缺乏社会责任感、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的;
(20)政治品德不良的;
(21)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2)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体检考察要求
1.确定为竹溪县2024年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办幼儿园教师体检考察人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合格人选在竹溪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干部调档函》,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档案资料报送到竹溪县教育局人事股。
体检和考察均达到“合格”的人选确定为竹溪县2024年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办幼儿园教师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体检、考察不合格和主动弃权者,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并公示。逾期不参加体检、考察的人选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附件:附件1:体检须知.doc
附件:附件3:竹溪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公示和体检考察人员名单.xls
竹溪县教育局
2024年7月8日
原文标题:竹溪县2024年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办幼儿园教师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公示及体检考察公告
文章来源:www.zhuxi.gov.cn/xxgkxi/zc/qtzdgkwj/tzgg/202407/t20240708_45528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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