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中小学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及中共新邵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新邵县公费师范毕业生分配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教小组字〔2023〕7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新邵县2024年公费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分配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1.中小学公费师范生按照考试成绩加综合素质评价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分配安置。包括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安置到县职业中专的公费师范毕业生都要参加统一考试(已经被城区高中选调的毕业生不必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都将记入档案。
2.分学段、分学科选岗。高中、职中、初中选岗到校,小学、幼师选岗到乡镇。
3.不参加分配考试者,由县教育局根据编制情况安置到边远乡镇学校。
4.凡提供虚假材料者,除记入诚信档案外,将延迟分配,并视其情节严厉追责。
二、考试对象
根据公费师范生管理及培养协议有关规定,参加这次分配考试的对象为:
2024年毕业于湖南师大、湖南一师、长沙师范学院、湘中幼专等高校的公费师范合格毕业生。
三、考试办法
2024年公费师范毕业生统一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毕业生分配选岗考试。考试以笔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时量为120分钟。考试内容为教育理论、教材教法、教育政策法规和职业道德等,另加写作(分值约30分)。教育局不指定复习教材。
四、素质评价
素质评价是根据公费师范生在高校学习期间思想品德表现、学业成绩、个人素质和社会实践能力等因素进行附加素质评价(素质评价所提供的资料原则上以学生学籍档案为准),累计不超过5分。学生本人自行打印《个人素质评价评分表》,并按要求打好自评分。
五、分配办法
经过统一组织体检,按要求进行考察后,符合分配资格的公费师范毕业生根据高中(职中)和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需求,分学段、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成绩加素质评价的总分)依序公开自主选聘学校或乡镇。总分相同时,素质评价高的优先;素质评价相同的,入学前中考成绩(高考成绩)高的优先。参与选岗毕业生必须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一经选岗,签订《聘任协议》,原则上在首聘学校工作不少于三年才能流动。
六、工作要求
1.报名。考生在2024年8月8-9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持下列资料到教育局二楼多媒体会议室现场报名:①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②个人素质评价评分表以及记分所需要的原件和复印件(须本人填写好计分说明、打好自评分,资料按记分顺序排序);③报名登记表及现场拍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2.考试。笔试定于8月24 日上午(8:30-11:00具体时间以试卷时量为准)。考生须于2024年8月23日携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县教育局政工股领取准考证,未按时报名或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考察、考试成绩及分配选岗等相关信息均按程序分阶段在公费师范生微信群和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公布,不另行通知。其中,选岗分配岗位在考试前公布。
4.为使选岗分配工作顺利进行,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选岗分配考试的命题、考试、素质评价、选岗等环节在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附件:
1.新邵县2024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分配考试申请表 |
2.新邵县2024年公费师范毕业生个人素质评价评分表 |
新邵县教育局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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