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苍梧县特岗教师拟聘用人员体检和考察公告
2024年苍梧县特岗教师招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24〕1号)和《2024年苍梧县特岗教师招聘公告》规定,决定对王海华等20名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是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的人数,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人选(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报到时间及地点
体检日期:2024年8月2日
集中时间:2024年8月2日早上7:20
集中地点:苍梧县中等专业学校(梧州市-龙圩区-龙城东路98号)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由医院按规定在当天上午体检前收取。需要复查、复检的考生,费用按规定由医院另行收取。
(四)体检标准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认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五)体检人选递补
本公告发布后,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由苍梧县教育局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不再发布递补公告。
(六)注意事项
1.体检对象须凭本人身份证集中参加体检,并准备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1张。
2.体检前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抽烟饮酒,避免剧烈运动,本次体检当天早上必须空腹。
3.考生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及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和聘用资格。
4.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注意交通等安全问题。
5.请参加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考生须知》(附件2),按要求参加体检。
二、考察
(一)经体检合格的才能进入考察,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确定,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时要对考察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二)考察组将在考察期间就考察事宜与考察人选联系,考察人选的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如有变动,请及时与县教育局人事和教师工作股联系。
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考生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以上公告,请相互告知。
联系电话:0774-2671299。
附件:
苍梧县教育局
2024年7月29日
原文标题:2024年苍梧县特岗教师拟聘用人员体检和考察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angwu.gov.cn/cwdt/tzgg/t187761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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