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智慧就业资讯服务平台
全国
全国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山西
陕西
上海
四川
天津
西藏
新疆
云南
浙江
香港
澳门
台湾
400-633-0111
首页 > 备考资料 > 中学资料 >

教师招聘笔试:教育法规知识6

2023-12-28 16:28:28
中师华图

 数字类考点

1.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教育法19】

2.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教师法38】

3.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已经取得,丧失教师资格。【教师法14】

4.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机构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师行政部门应当在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教师法39】

5.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当争得其父母的同意,或者在二十四小时内既是通知其父母或者监护人、所在学校或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15】

6.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

7.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

8.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

9.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10.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对教师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11.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就业桥(微信号:就业桥)。
关键词阅读
教师招聘
教师招聘考试
教师招聘备考
相关栏目
考试资讯 更多>
备考资料 更多>
面试方法 更多>
每日一练 更多>
教师资格公告 更多>
考试动态 更多>
教师备考资料 更多>
教师试题资料 更多>
收起

意见收集

关闭

您对就业桥有任何建议意见都可以给我们留言哦~

取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