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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襄阳市枣阳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4-04-02 08:48:05
中师华图

枣阳市2024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襄阳市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度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枣阳中等职业学校幼师班学前教育专业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相关专业师范生)在枣阳市的公民。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初中教师资格人员的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人员的学历为专科及以上学历;

3.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为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专科以上学历(经省教育厅批准成立的中等师范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幼师班学前教育专业可视为合格学历)。

(三)普通话标准

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普通话测试水平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体检标准

申请人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

三、认定时间

(一)春季认定工作时间

1.网报时间:4月10日上午9:00至4月21日下午17:00;

2.现场确认时间:4月22日至4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二)秋季认定工作时间

1.网报时间:9月19日上午9:00至9月30日下午17:00;

2.现场确认时间:10月14日至10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帐号注册和报名。注册成功后,完善个人信息,按照认定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

1.完善个人信息

对于注册后首次登录或个人信息未完善的用户,须先完善个人身份信息。证件类型为身份证的,需要补充民族;证件类型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内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需要补充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及港澳或台湾当地有效身份证号码,其中对于证件类型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还需补充相应通行证号码。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个人信息的完善和提交。

注意:身份证件号码一经注册,不允许修改,如果身份证件号码填写错误,需要重新进行用户注册;姓名、身份证件有效开始日期、有效截止日期,在“修改个人身份信息”页面不允许修改,如果信息填写错误,需要进入实名核验页面修改。

2.申请报名

在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按照认定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合适的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并须认真阅读现场确认机构的注意事项。按系统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其他申请材料,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已审核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将不能修改,请申请人慎重填写申请信息。

注意: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90KB。

3.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按要求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承诺书个人签名需正楷书写)。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查看系统“申报提醒”及“注意事项”相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按认定通知或公告要求携带各项需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1.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非枣阳市户口请提供有效内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人员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申请人也可选择全程网办的方式进行线上确认。申请人需将报名系统中未通过核验的材料原件、身份证(居住证)原件上传到系统中,由后台审核人员进行上线审核确认。报名状态显示待认定审批,表示确认通过;报名状态显示确认未通过,申请人可通过留言查看到需要补充的材料内容或确认未通过的解释说明。

申请人需实名申请加入枣阳市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QQ群:713227384,咨询电话:0710-6311550。

(三)体检安排

1.春季体检时间:5月1日-5月3日,上午8:00(请提前15分钟签到)。

秋季体检时间:10月19日-10月21日,上午8:00(请提前15分钟签到)。

2.体检地点:枣阳市妇幼保健院(枣阳市人民北路3号)。

3.体检咨询电话:13886202855。

请通过现场确认的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2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背面用蓝色圆珠笔写清姓名、身份证号)到枣阳市妇幼保健院领取体检表,进行集中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认定

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确认为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者,由认定机构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枣阳市2024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群发布的通知。申请人(或委托人)可凭身份证到枣阳市行政审批局(中兴大道189号农商银行大楼)二楼C09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每年限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证书。

(二)请申请人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体检,因错过报名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报名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撤销其教师资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未尽事项按《襄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襄教文〔2018〕85号)有关规定执行。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3月29日

原文标题:枣阳市2024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www.zyzf.gov.cn/zwgk/zdxxgk/gsgg/202403/t20240329_35870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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