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联合云南省委组织部等22个部门和各州市、县(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召开“全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安排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旨在加快落实《云南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推进云南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全面实施,实现云南省残疾人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共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据介绍,《实施方案》将政策执行作为关键,着力将国家和云南省现有扶持政策具体化、行动化,增加各项政策的可操作性,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明确了政策落实各项保障条件,并将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汇集、落实、推广现有国家和云南省扶持政策,让更多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和残疾人实实在在地受益。
同时,《实施方案》明确了以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城乡未就业残疾人为重点,发挥政府促进就业的作用,在2022—2024年间实现云南省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3.5万人、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持续提升、残疾人就业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推动形成理解、关心、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良好社会环境的任务目标。
另外,《实施方案》提出了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并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国企、民企要安排残疾人就业,较大规模增加残疾人就业,重点组织选取业务范围覆盖面广、岗位较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头部平台、电商、快递等新就业形态的民营企业,开发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就业,并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等十项具体行动措施。
云南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理事长赵正富介绍,云南省始终坚持把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云南省就业工作大局,先后出台《云南省残疾人就业规定》《云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规章和文件,为保障残疾人就业提供了政策法规支撑。
据了解,今年云南省公务员招录计划中,确定16个州市16个岗位专项招录残疾人。“十三五”以来,云南省累计扶持建设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基地81个、示范点184个、自主创业户4180户;扶持869家盲人按摩店,实现3000多名盲人就业,残疾人电商等新兴就业模式不断创新发展。
下一步,云南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将对照《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定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由《实施方案》中每项责任分工列首位的云南省直部门或单位牵头,其他部门根据自身业务范围,全力配合牵头部门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并全力推进落实。(完)(李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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