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发挥人社部门职能作用,甘肃省人社厅迅速行动、主动作为,近日印发《关于迅速落实服务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八项措施的通知》,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从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开发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抓好重点群体就业、推行人社服务事项“不见面”办理、加大对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关爱力度、防范化解人社领域风险隐患、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等八个方面推出政策措施,着力稳就业、防风险、保民生,以实际行动为全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贡献人社力量。
《通知》强调,全省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大省政府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53条”、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措施“18条”落实力度,全面落实“降缓返补”助企纾困政策,积极推进“免申即享”,持续开展线上“援企稳岗·服务千企”行动,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确保政策红利应享尽享、能享快享。各地可结合此次疫情防控需要,新开发一批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要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服务保障,开展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系列活动,加大“直播带岗”、线上招聘力度,加强农民工稳岗留工跟踪服务和就业监测预警,认真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要着力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风险,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劳动关系风险隐患的监测和排查,密切关注疫情造成的影响,积极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信访工作。要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加强疫情期间新就业形态领域用工的动态监测,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制度要求,妥善化解涉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
《通知》明确提出,对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岗位聘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年度考核单独核定优秀名额,优先推荐申报职称,临床救治、病案病例和诊疗方案等均可作为业绩成果,参加疫情防治经历视同为1年帮扶基层经历,申报高级职称时,不再参加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直接认定为合格。开辟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绿色通道,及时为一线医务人员提供工伤保险待遇保障。督促落实好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增加带薪休假时间、卫生防疫津贴等政策。疫情防控期间,根据承担疫情防治工作任务情况,向承担任务重、风险程度高的医疗卫生机构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对在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进行及时奖励。省人社厅还将根据全省疫情防控情况,适时联合省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及时性表彰。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强化疫情期间人社政策宣传,加大政策推送力度和频次,不断扩大政策覆盖面和群众知晓度,积极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全面推行人社服务事项“不见面”办理,结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采取“网上办、电话办、邮寄办、预约办”等服务方式和居家办公等,提供不间断人社服务。通过全天候智能咨询服务、人工坐席服务、人社为民服务“直通车”等渠道,对疫情期间养老金调待、劳动维权、人力资源考试时间延期调整等热点问题及时受理答复。为确保服务全省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地落实,省人社厅将对落实情况实行每周调度,加强协调指导,跟踪督促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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