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办﹝2023﹞11号)文件精神,按照“信息公开,择优选拔,协议录取”的原则,现将拟签订2023年江北区定向培养基层卫生人才协议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7月4日—2023年7月6日。如有疑议者,请与江北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574-89582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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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4日
原标题:2023年江北区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拟签订协议考生名单公示
文章来源://www.nbjb.gov.cn/art/2023/7/4/art_1229105199_589454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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