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宁夏师范学院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公告》,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议审定,确定马瑞娟等6名人员为宁夏师范学院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现对其予以公示,具体人员信息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日至8月7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等方式,向宁夏师范学院举报。来信请寄:宁夏师范学院纪委或宁夏师范学院人事处,邮编:756099。举报电话:0954-2665838,0954-2079466。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8:30—12:00,14:30—18:0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应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联系电话。我校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将取消被举报人的拟录用资格。
附件:宁夏师范学院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
宁夏师范学院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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