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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内蒙古巴彦淖尔广播电视台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第四批)综合测评公告

2023-10-31 17:00:15
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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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内蒙古巴彦淖尔广播电视台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第四批)综合测评公告

根据《巴彦淖尔市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规定,结合我台实际,拟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测评。现将测评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评对象

报名参加巴彦淖尔广播电视台2023年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第四批)且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

二、综合测评(含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综合测评(含资格审查)时间:9月28日(周四)上午8:30-8:50。

2.综合测评(含资格审查)地点:广电传媒中心。

3.携带材料

考生须提供落款手写签名的《2023年巴彦淖尔市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成绩表或业绩佐证材料及相关资格证书等其他材料的原件。须提供从事大型活动(含文艺晚会)的编导工作经验的佐证材料原件。(二)综合考察

1.综合考察形式

在人才引进领导工作小组的领导及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巴彦淖尔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实施测评工作,根据广播电视行业、相关专业和具体工作岗位特点采取综合测评测评方式。

2.有关要求

(1)综合审核考察将重点审核应试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综合测评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等情况,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3)凡进入综合审核考察范围的应试人员须按时参加现场综合审核考察,务必于当日上午08:50前到指定地点,未按时到达取消考试资格。

三、综合测评

(一)综合测评时间和地点

1.综合测评时间:请考生9月28日(周四)8:30--8:50在广电传媒中心一楼大厅填写《参加巴彦淖尔广播电视台2023年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承诺书》,8:50未报到,取消参加综合测评资格。

2.综合测评地点:在巴彦淖尔广播电视台(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利民西街与乌兰布和路交汇处广电传媒中心)进行。

(二)综合测评方式

综合测评采取情景模拟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测评总成绩等于综合测评成绩。

四、评分办法

1、每位考官根据应聘人员的答题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其每一个测评要素的得分,并得出该考生的合计分数。所有考官评出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考官的平均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即为该考生的综合测评成绩。

2、《巴彦淖尔广播电视台2023年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综合成绩汇总评分表》《巴彦淖尔广播电视台2023年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综合成绩登分汇总表》须由记分员、监督员和主考官签字确认。

工作人员汇总成绩后,在监督员的监督下,当场将考生综合测评总成绩告知考生。岗位测评的总成绩为100分,情景模拟60分,现场答辩40分,总分70分为合格。达到合格分数且总分第一名的人员进入下一阶段体检和政审考察。

五、测评工作纪律

1、测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带头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确保测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严肃综合测评纪律,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3、考官及测评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姻亲关系等属于国家规定需要回避情形的必须实行回避。

4、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考官和测评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测评工作纪律,凡发现失、泄密行为或其他影响测评公平公正的行为,按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5、人才引进过程中,纪检监督贯穿全过程。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在指定二甲(含)医院进行。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依据考生总成绩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引进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体检、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七、公示与聘用

(一)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引进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三)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将拟引进人员报告和拟引进人员填写的《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备案表》(一式3份)上报市组织人社部门审批。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3年,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四)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人才引进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五)引进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事业人员有关政策待遇。

八、其他事项

本次人才引进测评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人才引进测评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人才引进测评无关。

未尽事宜,由巴彦淖尔广播电视台人才引进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0478—8918664

监督举报电话:0478—8918664

咨询时间:工作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巴彦淖尔广播电视台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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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综合测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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