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强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和从事岗位工作的能力;技工院校(校医岗位除外)的笔试内容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技工教育特点等;非技工院校(含技工院校校医岗位)的笔试内容主要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基本能力素质、行政职业能力等;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2.笔试时间:2023年6月17日至2023年6月18日期间举行,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3.笔试地点:在广州市举行,具体地点、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合格成绩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届时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分数及是否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5.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6.非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技工院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95号)以及相关规定明确的下列资格条件之一: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和中国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国家级一类大赛前20名,国家级二类竞赛前15名;省级一类大赛前5名,省级二类大赛前3名)的,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直接通过考察方式招聘到本局技工院校与所获技能奖项相关的岗位(参见附件1直接考察岗位);
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的下列资格条件之一: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全国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选手、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决赛单人赛项前10名、双人赛项前7名、三人赛项前5名的选手)的,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直接通过考察方式招聘到本局技工院校与所获技能奖项相关的岗位(参见附件1直接考察岗位)。
7.学历学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硕士及以上”的,具有岗位相关专业的博士学位者不需参加笔试,但要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计入笔试开考比例。专业技术资格要求“初级及以上”、“中级及以上”的,具有岗位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可不参加笔试,但要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计入笔试开考比例,上述人员经网上报名、资格初步审核通过后,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报名结束后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经资格初步审核符合免笔试条件的人员名单。
学历学位仅限“本科、学士”或“硕士研究生、硕士”的岗位,具有岗位要求专业的博士学位者需参加笔试。无专业技术资格要求或专业技术资格要求仅限“初级”或“中级”的岗位,具有岗位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须参加笔试。
附件:2-1.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2-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技工院校).docx
附件:3.报名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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