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遴选琼中县城区市容环境整治工程监理单位公告,原文如下: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开遴选2023年琼中县城区市容环境整治工程监理单位。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琼中县城区市容环境整治工程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设计、施工EPC项目,对琼中县县城区域及湾岭镇墟道路及人行道修复、挡土墙翻新、花坛复绿、道路标识线、井盖提升、塌方修复、地面硬化、垃圾清理、空中飞线整理、公共卫生间改造、新建生态停车场、安全隐患改造等环境整治工程。
三、项目地点:海南省琼中县县城及湾岭镇墟。
四、服务内容:
对实施监理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工作协调实施全面管理,直至保修期满。
五、质量要求:合格
六、报名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执业资格;
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网站截图;
5.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相关信用信息查询网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4)密封报价函。
(5)参选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及其他评选办法内要求材料。
七、该项目比选控制价为198121.47元,参选单位的总价及各单位工程报价不得超项目控制价及各单位工程控制价,超出控制价的取消其参选资格。中选单位报价即合同签订暂定金额,最终合同金额以预算批复工程监理费计算,计算中选下浮率后作为最终合同金额。
八、评选方式
在资质合格的基础上,取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选基准价,最终选出报价最接近评选基准价的1家单位作为选定中标候选单位。
九、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严禁恶意报价、扰乱建筑市场等行为,一经发现,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列入行业黑名单。
2、参加报名单位未达到1:3比例或资格审查符合条件单位的比例未达到1:3,则择优选取。
3、报价下浮率区间为(含)1%~20%,不在此区间内报价的单位视为恶意报价单位。
十、报名方式及参选文件递交时间
请有意参选单位于2023年7月18日上午至2023年7月22日下午5:30前将参选文件纸质版密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琼中县百花路第三办公楼三楼县“创文巩卫”办,联系人:何惠,联系电话:0898-86225419,参选文件逾期递交的视为无效。
十一、本次比选活动由中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进行解释。
中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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