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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辽宁鞍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聘事业单位教师现场资格审查递补公告

2023-08-29 14:23:12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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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鞍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教师公告》有关规定,现将资格审查递补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递补时间安排

时间:2023年8月25日(周五)。

资格审查地点:鞍山高新区管理委员会(鞍山市科技路7号)

二、资格审查

1、人选的确定

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从报考该岗位其他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不足1:2的,按递补后资格审查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2、资格审查递补所需材料具体要求

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岗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

(1)《报名登记表》(附件2)(两份)(照片处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2)《考生承诺书》(附件3)(两份)(本人签字处须手写);

(3)身份证原件+正反面一张A4纸复印件(两份);

(4)户口本原件+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两份);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6)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两份)(http://www.chsi.com.cn);

(7)个人信用报告原件(两份);

(8)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附件4)(两份),如已离职可提供离职证明。确有困难无法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9)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两份)、普通话证书原件+复印件(两份);

(10)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本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必要的专业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上述材料审核合格的人员可视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11)报考教师岗位考生需具有对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于2023年应届毕业生,但必须在2023年9月1日前提供岗位对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逾期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12)2023年的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9月1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

※请考生将上述材料复印件,按以上顺序一式一份装订好。※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递补人员(详见附件1),应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无故逾期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 材料携带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资格审查人选有异议的,请于 2023年8月25日22:30前向高新区组织人事部门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412-5226928。

点击查看>>>

2023年鞍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教师资格审查递补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

报名登记表

考生承诺书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25日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jiuyeqiao@eol.cn,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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