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太原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规定,对因报考者个人原因放弃体检考察的太原市社会福利精神康宁医院专技1等9个岗位进行递补。现将递补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按照“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的原则,共确定递补体检考察对象9名,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
(一)集合时间及地点
时间:9月6日上午9:00前。
地点:太原市新建路69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大门口。
(二)体检标准及费用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向参加体检人员收取。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请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迟到10分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笔试准考证、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1张。
2.体检前12小时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3.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当日不化妆、不佩戴首饰。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须提前告知医护人员。
4.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参加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须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过程中,参加体检人员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姓名、报考单位及岗位等信息。
三、考察
考察工作将于近期开展,届时将电话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与报考单位联系。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进行考察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351-403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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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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