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大学隶属于中国民用航空局,是一所工、管、理、经、文、法、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是民航局、天津市、教育部共建高校,是天津市“双一流”建设高校和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高校。校园建设保障部是中国民航大学下设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非事业编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认同学校发展价值观导向,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具有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及其他支持保障工作服务的意识,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业务知识、工作能力以及岗位需要的资质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因作弊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3名管理人员,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应聘材料发送到用人单位招聘邮箱xiaojianbu@cauc.edu.cn,同时抄送到学校邮箱caucrsc@163.com,应聘材料应包含:
(1)招聘报名表(附件2,须附电子签名,Word格式);
(2)全部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外文材料同时提供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职称证书或证明、资格证书等材料。
3.报名要求: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未按要求报名者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除取消考试资格外,将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及初选考核
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果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低于1:3,相应调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岗位招聘。
用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初选考核,按照不低于招聘岗位1:3的比例择优推荐人选。
(三)复核测试
学校对用人单位初选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核,组织职业行为风险能力测评。复核测试不合格的,取消其复选考核资格。
(四)复选考核
复选考核根据岗位实际需求,采取面试、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产生拟聘人选。
学校组织对通过复选考核环节人员进行准入查询,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通过复选考核的人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与聘用
经学校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对外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原则上须在2024年9月25日前完成报到入职手续。对于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到者,学校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1.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学校或校内各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学校或该单位组织人事、财务审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与学校事业编人员存在直系亲属关系或旁系三代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编人员所在的二级单位岗位。存在直系亲属关系或旁系三代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同一二级单位的岗位。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手续,予以清退。
3.公开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业务咨询:022-24092308
政策咨询:022-24092163、24092162
监督电话:022-24092243
附件1:2024年非事业编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表.pdf
附件2:中国民航大学应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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