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智慧就业资讯服务平台
全国
全国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山西
陕西
上海
四川
天津
西藏
新疆
云南
浙江
香港
澳门
台湾
400-633-0111

2024年新疆师范大学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52人公告

2024-02-28 08:46:17
华图教育
分享:

新疆师范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新疆师范大学党委研究,现组织实施2024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工作(全年开展),本年度18个岗位计划引才5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师范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的师范院校,其前身是乌鲁木齐第一师范学校和新疆教师培训部,197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国家第一批新设立的高校之一。学校于1993年获得硕士单位授权,2013年获得博士单位授权,2023年获批化学、民族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沐浴着党的阳光雨露,经过45年的发展,学校已形成包括普通本专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基础教育、成人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和预科教育在内的完整的教育体系。学校教学区占地面积2435亩,现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1个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点,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67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覆盖了11个学科门类。
学校现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国家级重大人才项目2人,自治区天池特聘教授14人、小组团援疆团队2个、柔性援疆专家人才3人、天山领军人才2人、天山英才18人、天池百人4人、天池博士60人,省部级教学团队1个。自治区级教学名师14人、自治区级教学能手13人。
学校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始终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己任,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教师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当前,学校紧紧围绕“聚焦立德树人,建设一流师范”的办学定位,结合“文科有优势、理科上水平、术科出精品、工科有突破”的现阶段发展思路,以“打造新文科、新工科铸就新师范”全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奋力向一流师范目标迈进。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师德高尚、学风诚信、治学严谨。
(四)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且具有高级职称的优秀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2月26日(含)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2月26日(含)后出生。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引才对象
(一)高端人才。国家级杰出人才,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国内外公认的突出学术成就,国际上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带领青年学者推动相关领域发展;其他相当以上学术水平学者。
(二)优秀博士。优秀博士分为五个层次,杰出人才A类、B类、优秀博士一层次、二层次、三层次,杰出人才A类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其他层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较大发展潜力。
(三)优秀团队。团队带头人达到高端人才级别,具有博士学位的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相关研究能够对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发挥重要推动作用。
四、引才待遇
(一)高端人才与团队
按照学校相关要求,采用“一事一议、一人(团队)一策”的方式研究确定并兑现相应待遇。
(二)优秀博士
1.住房待遇:安家费15-50万元(免税、一次性发放);根据工作需要,学校在两校区提供青年公寓、周转房。
2.薪酬待遇:1)基本工资享受与校内同等人员待遇,优秀博士二层次及以上兑现副教授(专业技术七级)待遇,博士后兑现教授(专业技术四级)待遇,享受2年(增资部分在津贴中发放)。
2)博士专项津贴4-12万元/年,享受3年;根据业绩情况,符合条件的可申报学校领军岗、重点岗及其他岗位,每月享受专项津贴(与博士专项津贴相比就高享受)。
3.科研启动金:社会科学类5-15万元,理工科类5-30万元。由新进博士自行申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优中选优,确定资助额度,按照学校科研经费与管理办法使用。
4.子女入学:新疆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为自治区示范性高级中学,依据属地政策安排子女入托、义务教育阶段入学。
5.其他待遇:学校为引进人才制定了完善的职业发展路径,在科研时间保障、办公室(实验室)配备、团队合作、职称晋升、研究生导师遴选、协助解决配偶工作等方面提供支持,为高层次人才快速发展提供全方位政策保障。同时,还大力支持引进人才申报各类人才项目,并按照人才实际情况予以进一步支持。
五、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拟聘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高层次人才招聘采取绿色通道引才。
2.有意向者按照要求提交《新疆师范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等材料,文件命名为“应聘学院+姓名+专业名称”发送至邮箱:rsc@xjnu.edu.cn。
3.学校及时回复应聘信息,择优确定人选,按照自治区关于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二)资格审查
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三)考核
1.学校组织专家面谈和试讲,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素养、师德师风涵养、专业知识、教学与科研能力、团队合作等方面的情况,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如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2.心理测评。心理测评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考核合格人员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审核通过人员将在新疆师范大学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映情况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四)体检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学校组织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可在学校选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复查作为最终结果。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察
新疆师范大学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能力素养、道德品质等。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将在新疆师范大学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映情况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经公示无异议的,新疆师范大学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到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新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按规定转递个人档案至新疆师范大学,如未按要求转递的,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12个月,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者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信息发布
新疆师范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公告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rst.xinjiang.gov.cn)、新疆师范大学官方网(https://www.xjnu.edu.cn)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24年全年有效。
七、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
2.联系电话:0991-4112132(赵老师、王老师)
3.邮政编码:830017
附件:1.新疆师范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专业需求岗位表(下载)
2.新疆师范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下载)
3.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下载)
原文标题:新疆师范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t.xinjiang.gov.cn/xjrst/c112746/202402/f518e007680b4410b2a3d7bd091ffdb4.shtml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jiuyeqiao@eol.cn,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就业桥(微信号:就业桥)。
关键词阅读
新疆师范大学
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
相关栏目
招考信息 更多>
招考指导 更多>
试题资料 更多>
备考资料 更多>
收起

意见收集

关闭

您对就业桥有任何建议意见都可以给我们留言哦~

取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