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
共计划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芷江侗族自治县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1、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③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④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⑤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③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④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⑤有吸毒史的人员;⑥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⑦现役军人;⑧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本县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4、30周岁以下指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招聘岗位有地域要求的,报考人员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含)在芷江县,资格审查时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6、开考比例: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至2:1或调整招聘计划;调整招聘计划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不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的,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综合成绩)。
三、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四、招聘办法与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3月22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芷江县人社局六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考生在“芷江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怀化人事考试网”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4、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凡重复或多报及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不一致者均予取消考试资格。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岗位证明材料。2024年应届还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大学生,需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及毕业学校开具能取得相关证书的证明。如被确定聘用,应聘人员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我省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聘职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
③近期同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④学信网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未能在学信网查询的需提供毕业证发放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⑤招聘岗位限芷江户籍的,需提交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户籍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前(含)落户芷江县。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是否符合报考职位专业要求,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认定。
(4)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见《芷江侗族自治县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笔试内容不指定教材。专业知识根据报考岗位和专业确定考试内容。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个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三)面试
1、面试方式: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并列入围)。
2、面试成绩的计算,分别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综合产生的平均分为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3、如出现某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有效竞争的,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成绩合成
①按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计算综合成绩。
②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优先。如笔试、面试成绩相同,加试笔试一次。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入围体检人选体检,同时增加毛发检测吸毒史项目,有吸毒史的不予录用。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告知。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招聘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的重点是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考察组要认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报考职位要求的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等方面的情况。
对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放弃和考察不合格、考察合格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该招聘计划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1次。
(五)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各阶段工作完成后,将拟聘用人员结果在芷江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chnzj.gov.cn)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拟聘公示过程中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或提供虚假资料,以及有违法违纪等行为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不进行递补。
(六)聘用与管理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芷江的最低服务年限5年,符合条件的享受引进人才政策待遇。
五、招聘工作纪律
1.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应当回避。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2.严格工作程序和招聘纪律,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行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后须随时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的通讯工具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若因考生未能关注指定网站公告信息或考生电话关机、停机影响自身考试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芷江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关政策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745-6851351)。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0745— 6821697)。
相关附件
附件1:芷江侗族自治县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原文标题:芷江侗族自治县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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