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精神,西夏区人民调解中心面向银川市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4名。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公道正派、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情况;
(2)有较强法律政策水平和协调沟通能力,热心人民调解工作;
(3)已经退出工作岗位的法官、检察官、律师、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村居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或具有相关领域专业知识或有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考虑;
(4)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男性年龄在6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在原单位因违纪违法被解聘或开除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岗位职责
(一)预防纠纷的发生,将纠纷化解在基层,防止矛盾激化;
(二)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引导教育村(居)民遵纪守法、弘扬社会公德;
(三)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收集和掌握各类纠纷信息和动态,对不稳定因素及时进行疏导。对疑难重大纠纷信息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积极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四)做好纠纷的受理登记、调查笔录(取证)、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制作、规范和审定人民调解协议书、依法引导司法确认、检查和督促生效协议书的履行、回访和归档、统计上报等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7日—3月15日(工作日现场接待)。
2.报名地点:西夏区行政中心615室,联系电话:0951-2078295
3.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资料:(1)《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见附表1);(2)本人学历证书及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3)近期正面1寸红底免冠彩照3张;(4)报名表见附件一,或请登陆银川市西夏区政务网公示公告处下载后填写。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任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西夏区人民调解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集中对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资料进行审查认定。资格审查认定合格人员参加笔试。
(三)笔试
1.笔试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采取闭卷答题形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人民调解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等。
2.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得分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可同时参加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工作岗位的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得分现场公布。
2.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报考人员与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聘任人员并进行公示。考试作弊的一经发现成绩作废,不予录取。
五、考核、聘任和待遇
公示结束后确定聘任人选,受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任,聘任期2年,由人民调解中心与专职人民调解员签订聘任协议。待遇为人均发放1500元/月生活补贴,并为每人购买人身伤害保险,日常管理由所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并制度考核标准业务上接受西夏区人民调解中心的指导。另实行案件补贴制度,根据调解案件的难易程度和工作量大小,对调解成功的案件按照自治区以案定补标准发放案件补贴。因西夏区人民调解中心无账户,生活补贴委托西夏区司法局代发。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调解中心
2024年3月6日
原文标题:西夏区人民调解中心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zV7Ump4_HRM2pTCb9yWV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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