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包头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办法》(包人才组发〔2023〕3号)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专业人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本次计划引进15名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才,详见《包头市融媒体中心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
二、引才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学历、学位条件:见附件1《包头市融媒体中心人才引进岗位表》。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需在2024年8月底前取得。不接受以第二学位报考,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国(境)外留学生若专业名称与招引专业不完全一致,须提供所学专业相关材料、专家组认定或征求教育部门意见后经党委集体研究后认定。
5.年龄:见附件1《包头市融媒体中心人才引进岗位表》。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包头市融媒体中心人才引进岗位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以及民办高校毕业生。
3.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本次公开引进专业人才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或实操)、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负责组织,采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人才引进公告,仔细鉴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9日9:00—12月27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蒙速招(https://www.nmgmsz.com/)。考生需在此平台填写《包头市融媒体中心人才引进报名表》(见附件2)进行报名,还须在报名网站上传签字版《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
3.报名所需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扫描件、近期2寸免冠电子版照片。
(2)毕业证和学位证(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
(3)近期更新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
(4)留学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证明、报考相关岗位从业经历证明等相关印证资料。
(6)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7)工作证明:截止报名开始日前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
(8)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属于包头市外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人员,需出具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根据报名系统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对审核结果负责。初审时间与报名时间一致,应聘人员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因填报信息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承担。
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携带《包头市融媒体中心人才引进报名表》、签字版《考生诚信承诺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后续通知),资格审查结果将现场告知。
(三)报考比例
报名截止后,经过资格审查,报考比例达到3:1(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该岗位拟引进人数)的岗位方可进入面试环节。低于3:1(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该岗位拟引进人数)的岗位,需核减或取消。确需低于开考比例进入面试环节的岗位,经包头市融媒体中心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可适当调整,调整后报考比例不得低于2:1。
(四)引进方式
1.报考融媒体编辑与运营岗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报考融媒体记者、后期包装制作、摄影摄像岗位的,面试采取实操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2.报考摄影摄像岗位的考生,在面试环节请自备摄影摄像器材等设备用于实操环节。
3.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不足2:1比例要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该岗位拟引进人数)的岗位,经包头市融媒体中心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后设定最低分数线75分。面试全程录像、永久保存以备查。
(五)成绩公布
面试结果在报名网站、包融头条、包头新闻网公示。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选。
(六)体检及考察
由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1.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和要求进行。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因考察中途放弃、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经党委会议研究按照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不得低于最低成绩,成绩并列的加试)。
(七)会议研究和公示
综合面试成绩以及体检、考察结果,经包头市融媒体中心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拟引进人员公示在人才一“鹿”通服务平台、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融头条、包头新闻网等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八)办理聘用
公示无异议,向中共包头市委员会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包头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相关部门办理人事编制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查实的,不予聘用。
四、其他事宜
(一)引进人才待遇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进行确定。
(二)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满后纳入常态化管理。服务期内不得以辞职再引进的方式,引进至市内其他事业单位。服务期内除组织调整外,原则上不允许调动、借调、提前离岗到市内其他事业单位。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服务期的,解除聘用合同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三)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引进人才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才,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和监督
(一)人才引进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人才引进工作期间,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引进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坚持标准条件,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本次公开引进人才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引进人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引进人才无关。
(四)未尽事宜由包头市融媒体中心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0472-6988289 、0472-6988297
(六)监督电话:0472-6988625
(七)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471-5615401、0471-6294235
附件:
1.包头市融媒体中心人才引进岗位表
2.包头市融媒体中心人才引进报名表
3.考生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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