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青阳县乡镇小学(附属幼儿园)公开
招聘教师
公告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现就2022年青阳县乡镇小学(附属幼儿园)使用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2年青阳县乡镇小学(附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10名。具体招聘
岗位和招聘条件见下表。
招聘公告、岗位等信息于9月23日起在青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qy.gov.cn/)、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czsrsj.chizhou.gov.cn/home.html)、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学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9月(含)后出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和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精神,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关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可以报名,但须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络报名
(一)报名网站: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
(二)报名时间:2022年10月8日09:00至10月14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三)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进行报名,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落实考试期间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池州市青阳县乡镇小学附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如错填、手机关机、停机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耽误考试、聘用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报考人员网络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资格审查由县招聘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4.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至10月15日16:00前可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
5.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10月16日16:00前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可用于网上支付费用的银行卡。
6.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在10月20日工作时间内到青阳县人社局事业股(地址:青阳县蓉城镇九华西路202号,联系电话:0566-5022287)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人员,应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7.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法规、幼儿园教师修养和幼儿教育课程理论等相关知识及学前教育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2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2年10月22日上午8:30—10:30。
笔试具体考点、考场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10月19日9:00至10月21日24:00从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三)加分政策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参加笔试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10月24日工作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到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地址:青阳县蓉城镇九华西路202号,联系电话:0566-5022287)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或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青阳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每科增加2分。
笔试成绩将在青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加分),考生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2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在青阳县人民政府网上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2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2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专业测试费用80元,在领取专业测试通知单时缴纳。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采取专业考评的方式进行。
专业考评包括试讲和技能展示(钢琴弹唱、舞蹈、绘画),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40分,技能展示每项20分),时间为20分钟。
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成绩低于65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日该考官(评委)组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最终成绩
考生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1.2×0.5+专业测试×0.5计算。
计算过程中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九、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生如最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考生各项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由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及《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教资〔2014〕7号)执行。
考察工作由青阳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各单位组织考察时要采取工作平台查询(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在青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青阳县教育体育局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有关信息在青阳县人民政府网站陆续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青阳县教育体育局、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0566-5022287(青阳县人社局事业股)
0566-5021343 (青阳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监督举报电话:0566-5021201(青阳县纪委监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青阳县教育体育局
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