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马尔康市公开考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22人,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0日17:30截止,原文如下: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马尔康市委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省公开考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
本次公开考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共22名,具体职位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马尔康市2023年公开考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考调对象
四川省内工作的符合公开考调条件的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具体见职位表)。
5.符合职位要求的年龄(具体见职位表)。
6.具有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相关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的计算截止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3年4月3日零点前),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时间等的计算均截止报名开始的当月(2023年4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0日17:30截止。
2.报名方式:本次考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相关资料报指定邮箱(gwy2822372@163.com),联系电话:0837-2822372。
3.报名要求:按照公告公布的职位及条件要求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
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档和扫描件:
①《马尔康市2023年公开考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马尔康市2023年公开考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实绩量化评分表》(附件3),实绩量化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4.因报名表所填电话错误、关机、停机、换号、邮箱错误等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初审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所报职位考调名额的比例不得低于3: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进行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考调录用计划,职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马尔康市人民政府(http://www.maerkang.gov.cn)网站上进行公告。
资格初审结果通过邮箱反馈。
(三)笔试
笔试由马尔康市2023年公开考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科目卷面满分为100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在马尔康市人民政府(http://www.maerkang.gov.cn)网站上进行公告。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马尔康市2023年公开考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按考调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由考生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及县(市)委组织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年度考核等次相关依据、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任职文件、资格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马尔康市2023年公开考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凡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任何环节均可取消考调资格。
(五)面试
面试由马尔康市2023年公开考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因面试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成绩在马尔康市人民政府(http://www.maerkang.gov.cn)网站上进行公告。
(六)实绩量化考核
实绩量化考核由马尔康市2023年公开考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按照《马尔康市2023年公开考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实绩量化评分表》和考生提供的佐证材料,对考生进行实绩量化评分。
(七)考察
马尔康市2023年公开考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实绩量化考核成绩10%)确定考察对象。一般按照考调计划2:1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并告知本人。对于考调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考察工作由马尔康市2023年公开考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调研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职位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考调机关。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考察结果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等额择优确定体检对象,不唯分取人。
(八)体检
根据考调职位名额,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由马尔康市2023年公开考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马尔康市2023年公开考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九)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在马尔康市人民政府(http://www.maerkang.gov.cn)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名制向市纪委监委(电话:0837-2827444)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而不提供相应线索的不予受理。公示期间,对有反映问题且问题属实、影响考调的,取消考调资格。
(十)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后,未发现影响转任问题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市委组织部办理转任手续;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转任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调纪律的考调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837-2822418。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公告》由中共马尔康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837-2822372。
附件1:马尔康市2023年公开考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马尔康市2023年公开考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马尔康市2023年公开考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实绩量化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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