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面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将面试工作的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3年11月11日及12日,因岗位不同分为三个时间段(详见面试通知书):
1、2023年11月11日上午8:30开始。
2、2023年11月11日下午12:00开始。
3、2023年11月12日上午8:30开始。
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报名登记表务必于开考前一小时准时到达考生候考室,按规定程序准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地点
沈阳医学院第一教学楼。(由东门进入校园)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河北大街146号。
三、面试人员
1、参加面试的研究生名单详见附件。参加面试的本科生名单将在笔试成绩查询公告中一并公布。
2、研究生考生面试通知书需到报名登记表所登记的邮箱中下载。自备一寸近照,粘贴到面试通知书指定位置。同时,携带报名登记表。
3、本科考生电话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详见笔试成绩查询公告)
四、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考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五、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六、有关要求
1、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报名登记表参加面试。
2、考生入场时要进行安全检查,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蓝牙耳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并擅自使用的,取消面试资格。为了方便安检,面试考生不得佩戴项链、耳环等首饰。
3、考生面试顺序在考生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后抽签确定。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面试开始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4、考生进入考场时,不得带入任何物品和资料,由工作人员保存。进入考场后首先报告面试顺序号。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年龄、毕业院校等相关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
5、考生面试结束后在考场外候分,待下一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再返回考场听分。听完分数后,向监察员出示身份证,并在面试成绩汇总评定表上签字(字迹工整清晰);由监察员确认后,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不得再次返回或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否则面试成绩作废。
6、考生从入场开始直至面试结束听完本人面试成绩并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考点。
7、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拟签约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同分者看小数点后三位,仍同分者按照面试考官打出的最高分成绩高者确定为拟签约人员。
8、考生应自备饮用水、午餐。建议考生提前熟悉路线,面试当天尽早出行。
9、本公告发布后,请考生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如所留电话通讯不畅或未参加面试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特别提示
本次面试,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面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招聘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13654127818、15242291736
附件:研究生面试名单
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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