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3年度和田地委组织部选调干部公告
一、职位
选调职位包括和田地委组织部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和下属事业单位管理岗八级及以下职位,详见《2023年度和田地委组织部选调干部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和田地区县(市)及以下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担任科级领导职务或二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层次职级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可以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岗位;县(市)及以下全额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管理岗工作人员,可以报考事业岗位。
公务员报考事业岗位的,视为自愿放弃公务员身份;事业人员不得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岗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等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表里如一;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或任职经历;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8.报考年龄35周岁及以下职位须为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年龄30周岁及以下职位须为199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9.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公务员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县、乡机关新录用公务员须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约定服务期执行。以下人员还须满基层服务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1.招录时要求在乡镇服务须满5年,在村工作须满2年的。
2.招录到公安系统的公务员(人民警察),服务须满5年;招录的村(社区)警务室民警,服务须满8年。
3.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公安、检察院、法院)定向招录培养的公务员,研究生层次的服务须满5年,本科层次的服务须满7年,专科层次的服务须满9年。
其他情形以招录(聘)公告或录(聘)用文件规定的服务年限为准。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未满国家、自治区和地区规定的服务期限或对公务员转任、事业人员调动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相关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日期均为报名第一日。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1日10:00—8月7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具体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登录和田党建网(www.xjhtdj.cn)查询职位表,下载打印《报名推荐表》(附件2),如需咨询具体职位条件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告内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联系。
2.如实填写《报名推荐表》,经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审核盖章。除特殊情况外,不得阻挠和拒绝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报名参加选调。对不满最低服务年限、任职试用期未满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推荐报名。
3.将审核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以及证明选调职位要求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以传真或扫描成PDF格式(含本人电子照片<证件照,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底色为白色,JPG规格20K—50K>)上传邮箱等方式发至地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初审。
4.资格初审反馈填报材料不全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补报。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初审结果以电话形式告知本人。
5.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选调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
6.选调各职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3:1。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职位的报名人员,可在2023年8月9日18: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在原《报名推荐表》的备注栏中填写改报的选调职位,并将《报名推荐表》传真至地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初审。
根据涉密机关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涉密机关人员参加选调,须将《报名推荐表》等报名所需材料送至地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初审。因报名产生失泄密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1.笔试
(1)时间和地点。笔试地点设在和田市,以电话通知为准,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一科,时间为3个小时,满分为150分。采用闭卷方式,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和答题。
(3)成绩公布。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和田党建网公布。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选与选调职位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入围面试。笔试后,个别职位笔试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时,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但不得低于差额考察比例。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以及证明选调职位要求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同时对应试者的逻辑思维、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与选调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测试。面试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问答,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50×100×50%+面试成绩×50%。
如进行业务水平测试,考试综合成绩计算为: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50×100×50%+(面试成绩×70%+业务水平测试成绩×30%)×50%。
(三)考察
考察对象与选调职位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数量在2人以上的选调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统一组织考察对象到地区指定的综合性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察对象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五)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综合考试、考察、体检和职位匹配等情况,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在和田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问题反映不影响任用的作为拟选调人员;对有严重问题反映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县(市)委组织部。
对拟选调人员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拟选调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任职(聘用)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2.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者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终止其选调程序。
3.各县(市)委组织部、乡镇(街道)、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选调工作开展,为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办理调动手续等提供便利。
4.选调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0903-12380。举报人员要求解释、答复调查处理有关事项的,须实名反映。
5.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和田党建网发布为准,将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含传真):0903-2026394
报名邮箱:htdwzzbgwye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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