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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现场审核公告

2023-09-07 14:53:43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安排,现将政策性加分现场审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参加笔试考试,且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

二、时间和地点

2023年9月7日—9月8日,9:00—17:00期间在黑龙江省税务干部学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党校)进行政策性加分现场审核,具体地址为: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253号;联系电话:0451-53611289。

三、需携带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的《报名表》及笔试准考证各1份;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享受政策性加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考生

①由服务单位开具并盖章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

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考生

①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

②服务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期满考核等次证明;

③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

(3)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后的考生

①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证书》)

②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并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上述3类加分人员需为各项政策规定中服务期满后三年以内的考生,正在服务期内没有取得证书的不予加分。第3类加分人员需为先高校毕业后应征入伍,在校期间应征入伍的考生不在此加分政策范围内。

四、有关要求

1.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进行政策性加分审核,不得由他人代替。

2.考生报名信息以现场资格审核提供材料为准。提供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现场资格审核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3.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确保真实、有效,现场资格审核时应签订《申请政策性加分考生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政策性加分审核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对不符合加分条件、提供虚假加分材料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点击查看>>>

申请政策性加分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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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招聘
国家税务总局审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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