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测评公告
根据《巴彦淖尔市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规定,结合我旗实际,拟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测评。现将测评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评对象
报名参加乌拉特中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且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
二、综合审核考察
(一)综合审核
1.时间和地点
综合审核考察时间:2023年9月9 日上午09:00开始,地点:乌拉特中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会议室。
2.携带材料
考生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本人签字的报名表(一式两份)、本科及研究生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材料。
(二)综合考察
1.综合考察形式
考察组采取谈话交流、随机提问等方式,对于综合审核考察结果将以电话的形式通知每位考生。
2.有关要求
(1)综合审核考察将重点审核应试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等情况,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3)凡进入综合审核考察范围的应试人员须按时参加现场综合审核考察,务必于当日上午09:00前到指定地点,未按时到达取消考试资格。
三、结构化面试
(一)结构化面试时间和地点
1.结构化面试时间:2023年9月10日上午08:30;面试人员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和综合审核考察合格的报名表到乌拉特中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要求考生上午07:40准时到达考场,08:10未到考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
2.结构化面试地点:乌拉特中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会议室。
(二)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10分钟两道题目,采用汉语作答,面试满分为100分。测评总成绩等于结构化面试成绩。
四、评分办法
本次测评考题由第三方提前自主命题。主要测评引进人员履行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测评不设开考比例。由人才引进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划定测评总成绩合格线为70分(含70分),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成绩出现并列的,以加试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考生的最后成绩按下列办法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求得平均分(保留三位小数点)。考试总成绩=测评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成绩当场确定并由主考官签字后公布。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五、测评工作纪律
(一)考生
1.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自觉接受测评工作人员的指导和管理。通讯工具一律关闭并交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否则,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
2.考生须着日常服装,不得穿制服及佩戴各种徽章、标志,不得化浓妆。
3.考生在测评结束后,带齐随身携带的物品,迅速离开考区。
4.考生在测评时不得携带任何与测试有关的物品和资料进入测评室。
5.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测评资格,测评成绩作无效处理:
(1)扰乱测评考场及有关测评工作场所秩序的。
(2)伪造证件、证明等以取得测评资格的。
(3)由他人代考或代他人测评的。
(4)有其他违纪作弊行为的。
(二)考官及工作人员
1.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要带头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确保面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严肃考风考纪,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3.邀请旗委组织部、人社局、驻局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面试工作,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4.评委及面试工作人员凡与面试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姻亲关系等属于国家规定需要回避情形的,必须实行回避。
5.认真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评委和面试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面试工作纪律,对造成失、泄密的,按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在指定二甲(含)医院进行。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依据考生总成绩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引进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体检、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七、公示与聘用
(一)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和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引进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三)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将拟引进人员报告和拟引进人员填写的《乌拉特中旗2023年度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聘用审批表》(一式3份)上报市组织人社部门审批。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3年,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四)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人才引进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五)引进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事业人员有关政策待遇。
八、其他事项
本次人才引进测评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人才引进测评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人才引进测评无关。
未尽事宜,由乌拉特中旗人才引进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0478—5912410
监督举报电话:0478—5919599
咨询时间:工作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乌拉特中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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