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智慧就业资讯服务平台
全国
全国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山西
陕西
上海
四川
天津
西藏
新疆
云南
浙江
香港
澳门
台湾
400-633-0111

2023四川省修复防治院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2023-09-21 17:17:03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3四川省修复防治院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考试总成绩、排名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详见附件。

二、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详见附件。

三、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星期一),请进入体检的人员于当日上午8:0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25号)报到,统一前往由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参加体检。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出现不合格、自动弃权者,取消拟聘用资格。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体检费由医院收取)。

3.体检人员体检前一日忌吃油腻食物、禁止饮酒,体检当日早晨禁食、禁饮,须空腹。

咨询电话:028-83229722。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

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

2023年9月19日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就业桥(微信号:就业桥)。
关键词阅读
四川招聘公告
四川修复防治招聘
四川体检公告
相关栏目
招考信息 更多>
招考指导 更多>
试题资料 更多>
备考资料 更多>
收起

意见收集

关闭

您对就业桥有任何建议意见都可以给我们留言哦~

取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