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市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面向全市且符合本公告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报考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资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留学回国人员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二、招聘名额、性质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和性质
1.本次公开招聘名额共21名。具体岗位招聘名额和要求详见附件。
2.本次招聘岗位人员性质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属于编外工作人员,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管理。
(二)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报考者必须在现场资格复审前取得。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本次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的第一日,如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是截止报名第一日(2023年10月5日)未满36岁。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现役军人;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江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jarsj.cn),报名时间:2023年10月5日上午9点至2023年10月9日下午5点。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开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二)填报信息和上传照片。报考者访问公告提供的报名网址按网络提示要求用本人有效身份证通过注册并登录后找到本次招聘报考页面,准确、如实填写《江安县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的各项信息,同时上传JPG格式(50KB以下)本人近期免冠标准证件照片,如照片和本人差异过大引发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后果的,责任由本人自负。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认真核对,确保无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在考试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多岗位报考等情形,一律取消报考资格,责任自负。
(三)网络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仅对报考者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审核,不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复审、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报考自己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笔试开考比例为1∶3,网络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同意,开考比例可调整为1:2,报名合格人数达不到1:2的,调减相应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江安县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四)确认缴费。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23年10月9日24:00前登录报名网站的相关页面,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按每科50元缴费。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者视为有效报考人员。
四、考试
(一)打印准考证
所有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已缴费的人员务必于2023年10月11日10:00至10月13日24:00自行在报名网站按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逾期不打印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二)笔试
岗位代码为LD20230901至LD20230906的6个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LD20230907和LD20230908岗位笔试科目为《交通法律法规》。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3位,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江安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另行公告通知,不电话通知,请考生关注江安人事考试网站。如因考生未关注上述网站公告未按时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弃权,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现场资格复审地点: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江安县市民中心610室)
1.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按照招聘岗位名额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缺考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低于55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2.现场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资格复审人员须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居民户籍本、毕业证和学位证、资格证、驾驶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底版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1张、《报名信息表》1份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通过现场资格复审者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复审中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五、体检、考察、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其中面试缺考人员或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加试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最终以加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相关事项
体检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参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察
由用人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的被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对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
1.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江安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合同期及待遇
(一)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按照《江安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按照劳动合同管理相关规定,对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
(二)合同期限管理
本次招聘岗位首次聘期限为1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或在合同期内违反单位管理规定,单位予以解除。被工作人员因违纪违法、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后可以续聘。用人单位因政策原因或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合同终止。
(三)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江安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江委办〔2014〕11号)规定执行,如国家、省、市、县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纪律、监督与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招聘期间联系方式要保持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资料,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招聘资格。
(三)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通知在江安人事考试网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和查询。
咨询电话:0831-2620738
八、本公告由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
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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