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团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关于2023年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团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民族团结教育实践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青年传媒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业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
二、资格复审方式和时间
1.此次资格复审工作采取线下审核;
2.时间:2023年10月20日(星期五)上午9:30至11:30;
3.地点: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301会议室(呼和浩特市如意工业园区科尔沁南路69号留创园大厦副楼C座);
4.联系电话:0471-4962164。
三、资格复审须提交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有效期内),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份;
5.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以及服务项目旗市区以上(含旗市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人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7.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身份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证明;
8.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1)、《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2)各2份;
9.招聘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中明确的其他材料和其它能够佐证本人报考资格的材料。
四、有关要求
1.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携带所有资格复审材料,于规定时间内至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2.报考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影响聘用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在收到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后,应及时将资格复审意见反馈至报考人员,其中需报考人员补充材料的,将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的类别、数量和要求;确定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的,说明原因;确定报考人员资格复审通过的,将明确告知考生。
4.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及资格复审的结果,由招聘单位留存备查。在资格复审过程中有疑问的,请在工作日期间联系招聘单位。
五、注意事项
1.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及时联系内蒙古自治区团委(0471-4962164)。
2.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以《招聘公告》规定为准),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团委2023年度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的要求执行。
六、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0471-4962164
咨询电话:0471-6931860(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业就业服务中心)0471-6534113(内蒙古自治区青年传媒中心)0471-5205072(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民族团结教育实践中心)
附件:
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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