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面试试题:交管部门下达罚款任务,对于这种现象你是怎么看?
陕西交管部门下达罚款任务,要求交警队辅警每人每月要罚够5500,如果没有完成,就要扣除300元绩效工资和480元的加班费,而辅警每个月工资只有1680,若是扣除这些罚款,拿到手只有900元。对于这种现象你是怎么看?
【华图版参考解析】
作为交管部门,其职责理应是保障其所辖地区交通秩序的顺利进行,做到公平公正的执法。然而,现阶段却出现了陕西某地区交管部门,为了完成量化考核,制定罚款任务,将罚款任务与辅警的绩效工资相挂钩,这严重影响了相关行政人员的执法真实性,同时也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形象,削弱政府的公信力,这与我们当前服务型政府的创建是背道而驰的。
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我认为一方面是交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交管部门职能作用认识不够,“为民服务、以人为本”的思想还未从根本上建立起来。目前,我国大部分的交管大队对民警实施的目标考核办法,出于种种因素的考虑,主要还是以处罚交通违法行为的数量以及办理车管业务量的大小而定,而其它的诸如工作态度、工作方法、遵章守纪,为民服务等则是供参考的软件,这种评价机制本身就是不合理的。而另一方面的原因,是社会各界对监督意识淡薄。我国目前法律法规规定了对辅警执法过程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渠道和方法,但在社会公众中真正用心的、真诚的、有效的对其进行监督的情形并不多见,很多人认为只要罚款不扣分就可以了,哪怕是多交钱也无所谓。
因此为了避免再出现上述情况,一方面,政府部门应当进一步完善其辅警的业务考核标准,不能仅以罚款任务的完成程度作为唯一指标,罚款只是一种鞭策机动车持有者不违法的一种手段,但是绝不能作为执法的唯一目标。作为交管部门,应该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把辅警日常的工作态度、方法、为民服务的责任意识纳入考核指标。另一方面,全社会范围内对其交管部门的执法进行有效的监督,逐步完善监管长效机制。完善奖惩机制,健全审计、监察体系,加大对于乱罚款现象的惩处力度。加强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媒体监督督,搭建全方位的监管平台。
相信,通过以上的努力,在转变政府职能的大道上,一定不会再出现类似的情况,服务型政府我们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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