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智慧就业资讯服务平台
全国
全国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山西
陕西
上海
四川
天津
西藏
新疆
云南
浙江
香港
澳门
台湾
400-633-0111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关于死刑,你了解么?

2023-08-23 09:38:21
华图教育
分享:

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是最严厉的刑罚手段。其中死刑不适用的对象是高频考点。以下为关于死刑的考点,需要认真备考。
一、死刑不适用的对象
1.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
2.审判时怀孕的妇女;
3.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二、死刑的执行、核准
死刑分为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两种。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除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外,都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可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三、死刑缓期执行
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死缓不是一个刑种,而是一个运用死刑的刑罚制度。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四种处理方法: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4.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课后练习
《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 )周岁的人不能用死刑。
A.14 B.16 C.18 D.20
【答案】C
【解析】本题考察死刑不适用的对象。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故本题答案为C。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就业桥(微信号:就业桥)。
关键词阅读
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考试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
相关栏目
招考信息 更多>
招考指导 更多>
试题资料 更多>
备考资料 更多>
收起

意见收集

关闭

您对就业桥有任何建议意见都可以给我们留言哦~

取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