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智慧就业资讯服务平台
全国
全国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山西
陕西
上海
四川
天津
西藏
新疆
云南
浙江
香港
澳门
台湾
400-633-0111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民事责任承担方式及免责事由

2022-10-10 09:04:57
华图教育
分享:
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而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包括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民事责任既是违反民事义务所承担的法律后果,也是救济民事权利损害的必要措施,还是保护民事权利的直接手段。接下来,就请大家和小编一起了解一下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及免责事由。
一、民事责任承担方式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二、免责事由
免责事由: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等。
1.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人力所不可抗拒的力量,包括自然原因(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和社会原因(如战争等)。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 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指当公共利益、他人或者本人的人身或者其他利益遭受不法侵害时,行为人所采取的防卫措施。正当防卫是保护性措施,是合法行为,对造成的损害,防卫人不负赔偿责任。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3. 善意救助人责任豁免
善意救助人享有豁免权须具备以下要件:
(1)行为人为善意救助人;
(2)行为人实施了救助行为;
(3)行为人的善意救助行为造成了受救助者的损害。
符合上述条件的善意救助者不承担民事责任。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跟大家分享的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及免责事由,希望大家能够及时掌握。
例题
1. (单选题)下列不属于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是( )
A. 查封扣押、冻结财产
B. 返还财产、赔偿损失
C.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D.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民事责任。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由此可知,A项不属于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
2. (单选题)我国民法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被称为( )
A. 意外事件
B. 人力不能
C. 不可预测性
D. 不可抗力
【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民事责任。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就业桥(微信号:就业桥)。
关键词阅读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招聘
事业事业单位招聘
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相关栏目
招考信息 更多>
招考指导 更多>
试题资料 更多>
备考资料 更多>
收起

意见收集

关闭

您对就业桥有任何建议意见都可以给我们留言哦~

取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