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智慧就业资讯服务平台
全国
全国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山西
陕西
上海
四川
天津
西藏
新疆
云南
浙江
香港
澳门
台湾
400-633-0111

2024年重要时政汇编第24周时政周报(6.10-6.16)

2024-08-28 11:08:15
华图教育
分享:

一、党政专题
2.【新思想引领新征程】我国持续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十年来,“四好农村路”加快建设,我国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全部实现了通硬化路、通客车、通邮路,铺就了一条人民群众通向小康的幸福路,为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这几天,福建宁德下党乡至碑坑山村公路正在加紧从4.5米拓宽到6.5米。
曾经的下党乡“车岭车上天,九岭爬九年”,如今已建成5条进乡公路、10条通村公路,这不仅方便了群众出行,也构成了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十年来,农村公路建设成效显著,成为老百姓家门口的“致富路、幸福路、连心路、振兴路”。在山西,黄河一号、长城一号、太行一号三条农村公路把全省113个县、近千个旅游景区和旅游资源点全部“串联”起来,年底全部建成通车后,沿线约20万群众将在家门口通过多种方式实现就业。
十年来,农村公路取得历史性成就,累计投入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达4.2万亿元,新改建农村公路约250万公里。截至2023年底,农村公路总里程从2014年底的388.16万公里增长到了460万公里,农村公路覆盖范围、通达深度、管养水平、服务能力和质量安全显著提高。
“四好农村路”修的是路,改变的却是农村面貌。十年来,为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有力保障。在江西井冈山神山村,村里通公路后,当地农特产品依托快递销往全国各地。
如今,“四好农村路”正在向高质量发展逐步迈进。在浙江,当地试点使用智联管养电动自行车进行农村公路巡护,摄像头记录的数据能实时传输到综合交通信息指挥中心。哪里有裂缝、哪里有破损,人工智能计算机都会自动识别,提醒及时进行维护。
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今年,我国还将新改建农村公路12.2万公里,新增通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乡镇328个,新增通硬化路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1.67万个。预计到2035年,“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总里程将稳定在500万公里左右。
3.【新思想引领新征程】数字中国绘就高质量发展新图景
要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当前,数字中国建设底座不断夯实,产业数字化转型步伐提速,数字技术催生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在福建福州,一场城区水系联排联调的测试正在进行。大到河流湖泊,小到地下管网,40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上千个水系工程同步实现水体水位的全数字化调度。
智慧水网是中国不断推进数字化发展与治理进程的一个缩影。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与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的历史性交汇。
以新动能推动新发展,数字中国建设步入快车道。中国在全球率先在国家政策层面将数据确立为生产要素,出台《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组建国家数据局,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政府、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规划建设,数字中国的美好图景正在逐步变为现实。
数字中国建设底座不断夯实。全球每建成10个5G基站就有6个来自中国,移动网络终端连接总数超40亿户。今年以来,“东数西算”基础设施建设提速,加快搭建起一条条算力传输大通道。在千沟万壑中,贵州的网络设施联通全国38个城市,架起信息时代的“高速公路”。在沙漠戈壁中,来自宁夏中卫的数据仅需不到10毫秒就能传送到北京。数据显示,我国算力规模年均增速已超30%。
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一个个应用场景跃动着“数字”力量,新质生产力加速释放。在河南农田里,正在作业的北斗终端大型自动驾驶农机将定位偏差控制在2.5厘米之内。在生产线上,超9000万台工业设备织成一张云端大网,“5G+工业互联网”覆盖41个国民经济大类。我国25个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六成以上主导方向都是数字经济。目前,我国网上零售消费规模已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近四分之一。移动支付、在线教育、远程医疗等在线场景不断丰富,重塑着千家万户的生活方式。截至目前,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已达10%左右。
数字政府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名用户已超10亿人,数字政府在线服务指数继续保持全球领先,92.5%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实现网上受理和“最多跑一次”,数字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4.《求是》杂志发表重要文章《开创我国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文章指出,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的特征,就是我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的,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没有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就不可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我们要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
文章指出,高质量发展,就是能够很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是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展,是创新成为第一动力、协调成为内生特点、绿色成为普遍形态、开放成为必由之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更明确地说,高质量发展,就是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
文章指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基点。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各地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扬长补短,走出适合本地区实际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文章强调,我们必须牢记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因地制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把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等战略任务落实到位,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考核评价体系,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打牢基础。要谋划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持续注入强劲动力。
5.【新思想引领新征程】科技创新引领 新质生产力发展显现新成效
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必须继续做好创新这篇大文章,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各地因地制宜,立足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科研条件等精准施策,不断厚植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新质生产力发展不断显现新成效。
今年以来,我国新质生产力加快培育壮大。看西部,以新能源等为代表的绿色产业加紧布局建设;看中部,产业转型升级扎实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构建;看东部,一座座重点实验室全力攻关,原始创新能力和集成创新能力显著提升。
落实总书记要求,各地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统筹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
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是忽视、放弃传统产业。在黑龙江,当地依托新技术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已培育省级智能工厂14家、数字化车间265个。走进中国一重的生产车间,机床上正在加工的是核电装备核心部件。经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传统机床如今具备了数据采集联网、能耗监测等新功能,生产效率和研发能力大幅提升。
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是形成新质生产力的主阵地。在湖南,长沙北斗产业安全技术研究院的科研工作者,正在进行时空安全增强技术攻关。不久后,搭载这些北斗技术的设备将应用在低空经济领域,使无人机、直升机在城市环境下的定位精度从10米提升到1米以内。今年,湖南将依托144个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力争突破关键核心技术100项以上,推动更多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
布局建设未来产业。今年,广东发布五大未来产业集群行动计划,瞄准未来电子信息、未来智能装备、未来生命健康、未来材料、未来绿色低碳等前沿产业方向,构建未来产业发展矩阵。在深圳,人形机器人已进入新能源车厂实地培训,在融合应用场景中进一步突破本体控制、多模态感知等核心技术。到2025年,广东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预计突破3000亿元。
二、时事热点
1.国内首条“丝路海运”电商快线两年出口商品145万件
据厦门海关统计,由厦门港直达菲律宾马尼拉港的“丝路海运”电商快线开通两年来,该航线集装箱吞吐量突破5万标箱。其中,出口跨境电商货物145万件,商品总值113亿元,种类超1900种,以箱包、鞋服、日用品、健身器材等为主。
2.全国总工会部署做好职工防暑降温工作
全国总工会印发通知,要求各级工会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预防发生职业性中暑事件,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为职工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高温作业休息场所,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等。
3.前五个月铁路固定资产投资持续稳定增长
6月11日从国铁集团获悉,2024年1—5月,全国铁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284.7亿元,同比增长10.8%。综合分析显示,前五个月平均投资增幅超过10%。分月份看,三、四月份单月完成投资约600亿元。5月份以来,浩吉、包西铁路两大煤运通道顺利实现互联互通,川青铁路镇江关至黄胜关段全线控制性工程德胜隧道顺利贯通,宁波至舟山铁路金塘海底隧道等一批重点工程取得重要进展,现代化铁路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构建。
4.我国第四批预备航天员选拔完成 港澳载荷专家首次入选
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办公室消息,我国载人航天工程第四批预备航天员选拔工作日前结束,共有10名预备航天员最终入选,港澳地区各有1名载荷专家入选。
第四批预备航天员选拔共有10名预备航天员最终入选,包括8名航天驾驶员和2名来自香港地区、澳门地区的载荷专家,这是我国载人航天工程首次在港澳地区选拔载荷专家。第四批预备航天员选拔工作自2022年下半年全面启动,经过了初选、复选、定选3个阶段。后续,这10名预备航天员将进入中国航天员科研训练中心接受全面系统的训练。
目前,我国航天员选拔训练体系更加成熟完善。随着载人航天国际合作的深入推进,还将有国外航天员参与选拔训练并执行中国空间站飞行任务。
5.2024年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启动
记者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了解到,2024年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日前启动,开展数字经济、绿色经济、银发经济等行业性专场招聘活动。首周推出互联网、医药卫生、金融、能源制造4个线上招聘专场,共有2.6万家用人单位提供25.9万个岗位
6.5月份我国CPI同比上涨0.3%
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的数据中了解到,5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环比受季节性因素影响小幅下降,同比上涨0.3%,涨幅与上月相同。从构成CPI的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看,除食品和交通通信价格同比下降外,衣着、居住等其他六大类价格均同比上涨,居民消费需求恢复的态势持续巩固,我国消费市场运行总体平稳。
5月份,随着全球制造业复苏、新能源产业增长,大规模设备更新等政策逐步落地见效,带动铜、铝等有色金属价格上涨,钢材市场预期向好。我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环比上涨0.2%,自去年11月份以来首次转正,同比降幅明显收窄。
7.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累计向北京调水100亿立方米
6月12日下午3时20分,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向北京输水量达到100亿立方米,直接受益人口超过1600万。北京中心城区供水安全系数从1.0提升至1.3,水质始终稳定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及以上。
8.前5月我国绿色电力消费超1800亿千瓦时
6月12日从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了解到,1—5月份,我国绿色电力交易规模快速增长,交易量达到187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27%。绿色电力消费重点用户涵盖了能源、钢铁、互联网科技等多个领域,显示出我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不断加速。
9.“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启动
6月12日,2024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在上海启动。活动以“扎根中国大地、创新筑梦青春”为主题,号召广大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家国情怀,矢志艰苦奋斗,勇于创新创造,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贡献青春力量。
12.全国夏粮陆续开秤 收购量突破1000万吨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6月13日发布,目前夏粮收购开局良好,收购量突破1000万吨。调度数据显示,目前河南超过300万吨,安徽、江苏收购量超200万吨,湖北、山东、河北等地,收购正在加快。
中储粮各主产区分公司积极腾仓并库,努力备好备足小麦收购仓容,设立便民服务站,为售粮农民提供茶水、简餐、临时休息场所等,让售粮农民少跑腿、少排队、快售粮,确保夏粮丰收入库、颗粒归仓。
13.公安部8项交管改革新措施7月1日起实施
从7月1日起,公安部将推出8项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改革新措施。具体包括:60个城市试点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小型汽车驾驶证因逾期三年未换证被注销的,申请人重新申请原准驾车型驾驶证,只需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等。
14.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质效进一步提升
中国人民银行6月14日公布的数据显示,5月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391.93万亿元,同比增长8.4%。其中,对实体经济发放的贷款余额为245.74万亿元,同比增长8.9%。5月当月,社会融资规模增加2.06万亿元,同比多5088亿元。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质效进一步提升。
从投向看,信贷资源更多流向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绿色贷款、普惠小微贷款、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继续保持20%左右的较高增速。其中,高新技术、“专精特新”、科技中小企业贷款余额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贷款利率保持在历史低位水平。
15.长白山世界地质公园正式揭牌
2024年6月14日,长白山世界地质公园在吉林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正式揭牌。今年3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新一批世界地质公园网络名录,长白山位列其中。长白山世界地质公园以第四纪火山地貌遗迹为特色,是东亚地区火山数目最多、密度最大和火山岩分布最广的地区。
16.我国西部清洁能源基地加快建设
今年以来,我国西部清洁能源基地加快建设,装机规模取得新突破,清洁电能供给能力稳步提升,推动能源转型步伐不断提速。
记者从国家能源局了解到,以西部地区为主,我国“十四五”规划提出的九大清洁能源基地正在加快建设。
在黄河流域,海拔最高、装机最大的水电工程——玛尔挡水电站首台机组并网发电,黄河上游清洁能源基地建设迈出关键一步。
在天山脚下,首个“沙戈荒”大基地外送通道新能源项目加紧建设,这个装机规模超过600万千瓦的工程,建成后每年可新增绿电142亿度。
在雅砻江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累计发电量已突破1万亿度,这里已成为世界最大的清洁能源基地。
今年,西部多个省份的新能源装机量实现新突破。甘肃和青海的新能源总装机量占全部装机比重都超过六成。内蒙古成为全国首个新能源装机突破1亿千瓦的省份。
今年,我国持续提升清洁电能跨区域输送能力。开工建设陕北到安徽特高压直流工程,加快建设宁夏到湖南、陇东到山东等特高压工程。如今,已投运的39项特高压交直流工程中,从西部能源基地送出的就有24项,占比超六成。一季度,西北地区外送电量占到全国跨区送电量近四成。
2024年,我国新能源发电累计装机规模将首次超过煤电,占总装机的比重上升到40%左右。以西部为主的能源基地加快建设,将为我国清洁能源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17.海军“和平方舟”号医院船起航执行“和谐使命-2024”任务
海军“和平方舟”号医院船6月16日从浙江舟山起航,执行“和谐使命-2024”任务。此次任务,该船将远赴塞舌尔、坦桑尼亚、南非等13个国家访问并提供医疗服务,顺访法国、希腊。这是“和平方舟”号医院船入列以来第12次走出国门执行任务。
三、重要文件
1.《2024年家政兴农行动工作方案》
商务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2024年家政兴农行动工作方案》,从五个方面提出25项具体措施,深入开展2024年家政兴农行动,提振家政服务消费,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一是促进供需对接。开展生活服务招聘季和家政服务员技能升级活动,扩大家政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持续开展家政劳务对接,针对家政企业用工需求开展订单式培训,提高家政劳务输出管理水平。推进家政进社区,引导家政服务融入社区生态体系。
二是加强品牌培育。培育家政兴农特色劳务品牌,提高组织化、规范化、规模化水平,发挥品牌效应,增加从事家政服务业的员工收入。进一步打造系列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品牌,落实好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推进巾帼家政品牌建设。
三是加大帮扶力度。帮助脱贫人口通过家政劳务品牌就业,继续对跨省从事家政服务业的脱贫人口发放一次性交通补助。指导银行机构优化信用评价和授信管理,结合家政企业特点和需求加大金融产品研发。引导保险机构积极开展家政服务相关保险业务,完善保障责任范围,满足家政企业、服务人员、消费者风险保障需求。引导金融机构丰富进城家政服务员等新市民群体的专属金融产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力度,加大对相关人员就业创业、教育培训等方面的金融支持。
四是完善支持政策。指导地方将符合条件的进城家政服务员纳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促进进城家政服务员融入就业地社会。强化家政等专业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对符合条件的创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持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支持社区家政服务相关税费优惠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家政企业按规定享受税费优惠。
五是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家政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家政服务员信用评级赋码,探索推行电子版“居家上门服务证”,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积极推动和支持家政服务业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继续开展工会家政服务提质扩容试点。指导家政企业完善薪酬分配制度,引导家政企业建立健全体现技能价值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
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抓好家政兴农政策落实落地,形成政策合力,发挥家政服务业促消费、惠民生、稳就业作用,更好服务乡村全面振兴。
2.《“商渔共治”三年攻坚行动方案》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商渔共治”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方案》),持续深化商渔船碰撞风险防控工作。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最新数据显示,今年1至5月,一般等级及以上商渔船碰撞事故件数和死亡失踪人数同比分别下降66.7%、63.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水上交通安全治理举措的连续性、稳定性,持续打击易引发商渔船碰撞事故的突出违法行为,从根本上解决事故深层次问题、化解重大事故风险,两部门联合组织“商渔共治”三年攻坚行动,提出建立健全一个共治责任体系统领全局、一个事前预防模型管控风险、多个治本攻坚任务有序突破的“1+1+N”综合治理格局,到2026年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管控有力、装备先进的“商渔共治”工作成果,重点地区商渔船碰撞事故和死亡失踪人数显著下降。
《方案》要求建立健全共治责任体系,围绕商渔船防碰撞“一件事”,压紧压实全链条、各环节安全管理责任。一是强化省级统筹,持续推动召开省级水上交通安全协调机制会议,加强地方政府对“商渔共治”工作的协调、部署、推动。二是深化部门联动,要求海事、渔政等部门联合开展安全风险辨识,更好形成共治重点和防控措施清单。三是紧密基层联动,推广浙江商渔船“联管中心”工作模式,推动乡镇政府、基层海事和渔业执法站点建立健全联管机制。四是引导行业联动,推动海运企业建立“安全自律联盟”、渔船施行编组航行作业等。
《方案》要求系统构建事前预防模式,全力消除突出违法行为、强化安全意识和能力。一是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以地市为网格每年开展2次海上联合巡航执法,重点查处商渔船员未按要求值班值守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人员联合宣教,聚焦休渔期,深化商渔船长“面对面”“互登互学”等活动,着力提升商渔船员安全意识。三是加强企业指导帮扶,制定中国沿海避让渔船手册,帮扶有关企业、组织加强商渔船防碰撞制度建设。四是加强重点船舶提醒,在航重点商渔船舶、重点时段加强安全提醒,督促商渔船谨慎驾驶、加强瞭望等。五是加强事故调查合作,优化商渔船碰撞事故调查组组成,深挖事故原因,总结事故规律。六是加强海上应急准备,推动建立联合应急值班与救助协调机制,共享海上应急搜救装备和信息资源,进一步减降事故损失。
《方案》要求聚力开展集中攻坚,着力破解事故深层次问题。一是深入推进商渔船通讯不畅问题治理,修订《国内海洋渔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强化通讯设备配备要求,加强商渔船值班值守点验、监督检查,确保设备得到规范配备。二是深入推进检验超期船舶治理,加强检验超期船舶的排查和信息共享,推动各部门共同督促商渔船舶按要求检验,从源头上消除隐患。三是深入推进AIS网位仪规范管理,研究出台网位仪AIS命名规则等要求,引导渔船渔民规范使用,化解重大事故风险。四是深入推进商渔船安全管理技术创新,推动实现驾驶员疲劳驾驶、脱离岗位、玩忽职守等行为的主动、自动警报。五是深入推进“商渔共治”模式创新,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积极创建“商渔共治”示范,形成有借鉴价值的商渔船防碰撞新经验、新范式。
4.《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
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事关亿万农村老年人幸福生活,事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二、加强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建设
(三)拓展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功能。支持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失能或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加强护理型床位建设。充分发挥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拓展资源统筹、实训示范、技术指导等功能。支持县域公办养老机构或其他管理服务水平高的民办养老机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村级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等依法组成服务联合体,连锁化、品牌化、集约化运营。
(四)推进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等养老机构转型,建设成为具有协调指导、全日托养、日间照料、居家上门、服务转介等功能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原地改造升级项目不调整规划用途,不额外占用建设指标。基础设施设备老化、消防设施不达标、入住率低且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因地制宜进行撤并。
(五)增加村级养老服务点。将村级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村庄规划。建立政府扶持引导、村集体组织建设、老年人自愿入住相互帮扶、社会广泛支持的可持续发展模式,鼓励基层老年协会参与服务管理,广泛开展代买代办、寻医送药、探访关爱、学习交流等互助帮扶活动。结合实际需要,可以依托有条件的村级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等开办老年食堂、设置老年助餐点,探索邻里互助、设立“中心户”多户搭伙、结对帮扶等模式,灵活多样开展助餐服务。结合村容村貌提升,开展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推动养教结合,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养老机构建设老年教育学习点。开展农村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提高老年人健康生活素养。支持牧区探索开展“马背上”的流动服务,更好解决老年人在游牧过程中助急、助医等服务难题。
(六)引导提升县域养老机构资源使用效能。县域内要统筹采取优化整合公办养老机构资源、改革公办养老机构运营管理机制等措施,进一步提升辖区内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效率,并逐步将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根据意愿安置到服务质量好、运营效率高的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对闲置或运营效率偏低的公办养老机构,可按规定采取公建民营、公办民营、委托经营等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县域内公办养老机构上一年度平均入住率低于所在省份公办养老机构整体平均入住率的,县级民政部门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公办养老机构床位使用效率。
三、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水平
(七)加强服务安全监管。强化农村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建筑、消防、医疗卫生、食品、服务等安全底线要求,加强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建设。创新综合监管机制,鼓励利用智能定位、视频监控等信息技术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民政部门依法落实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做好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民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依职责强化农村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应急管理部门、消防部门负责指导做好农村养老服务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提升火灾防范和应急救援能力。
(八)推进医养康养相结合。做实乡镇医疗机构与农村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机制,建立就医绿色通道。支持医疗机构执业医师、乡村医生到村级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老年人家庭巡诊,上门提供健康监测、医疗护理、康复指导等服务。实施基层卫生健康人才培养项目,重点提升乡村医生对主要慢性病的健康管理能力。
(九)提高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养老服务水平。结合迁入地人口规模、老龄化程度、服务可及性等因素,合理设置安置点养老服务设施,与迁入地区公共服务设施一体规划、一体建设。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等资金可将安置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支持范围。加强迁入地特别是大中型集中安置点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推动养老护理员等人才在安置点就业。
四、健全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机制
(十)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作用。推广“党建+农村养老服务”模式,依托村级党组织落实政府投放农村基层的养老服务资源。乡镇党委和村级党组织要将农村养老服务作为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内容,利用区域党建平台,组织党员、干部下沉参与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支持村民委员会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参与做好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和照料服务,组织开展互助养老,督促赡养(扶养)人履行赡养(扶养)义务。
(十一)激发村集体和村民发展养老服务内生动力。有条件的村在履行民主程序的基础上,可将集体经营收益用于发展养老服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建设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农房和闲置宅基地,依法将相关收益用于养老服务等农村公益事业支出。在确保房屋安全的前提下,支持村民利用自有住宅或租赁场地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帮助提升消防、建筑、食品等安全水平。鼓励农村家庭照护者积极参加相关技能培训,支持其更好照顾老年人。鼓励成立以低龄健康老年人、农村留守妇女为主体的农村养老互助服务队,其中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十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支持各类社会力量投资发展农村养老,优先提供便捷可及、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的普惠养老服务。探索建立养老志愿服务激励与评价机制,推广“积分超市”、“志愿+信用”等模式。有条件的地区可按规定开发设置农村助老岗位,招聘村民开展探访助老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提供相关招聘服务。统筹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资源配置,培育扶持以农村养老服务为主的基层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
五、强化农村养老服务支撑保障
(十三)合理规划建设服务设施。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完善农村养老服务用地政策,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做好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统筹安排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纳入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或村庄规划编制。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支持并规范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十四)建立健全多元投入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将政府设立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运转费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财政部门按规定支持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积极培育扎根乡村、贴近村民的养老服务市场主体,有需求的地区可引入符合条件的国有或民营企业专业化、连锁化建设运营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中国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负责指导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强对农村养老服务的金融支持。
(十五)提高服务资源利用效率。鼓励结合实际按规定采取县级民政部门直管、委托经营、招聘专业人员管理、转制为国有企业、县级民政部门和乡镇政府共管等方式,改革乡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和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运行机制,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基础上,鼓励向社会老年人提供服务,增强发展活力。乡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仍由乡镇管理的,要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和民政部门职责分工。规范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财务管理,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加强闲置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综合利用,优先改建为养老机构、老年食堂、村级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老年大学学习点等农村养老服务场所。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盘活供销合作社闲置低效资产,参与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依法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按照国家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有关部署,依法通过出让、出租、合作等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十六)强化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能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推动参保人通过多缴费、长缴费提高养老待遇水平。鼓励农村居民参加个人养老金和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医疗保障部门负责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妥善解决包括农村失能老年人在内的广大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问题。保障老年人在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收益权量化、权益流转和继承等各环节,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决策权和收益权。
(十七)提升农村养老服务可及性。面向农村留守、高龄、失能、重残等老年人群体,建立探访关爱和应急救援服务机制。保留必要线下服务方式和亲友代办渠道,加强公共服务适老化建设。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加快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鼓励对标记为老年人用品的邮件快件提供适老化配送服务。
六、加强组织领导
(十八)加强党对农村养老服务的领导。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集体互助、家庭尽责的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格局,健全中央统筹、部门协同、省负总责、市县乡村分级抓落实的推进机制。各地涉及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须报经党委研究决定,作为下级党委和政府向上级党委和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的重要内容,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
(十九)营造农村养老助老良好氛围。精神文明建设部门负责将开展老龄化国情教育纳入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将“加强农村养老服务”纳入文明村镇测评体系并加大考核力度。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作用,多形式推动传承和弘扬孝老爱亲传统美德。将农村养老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综合运用法规政策、村规民约、道德评议等方式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氛围,深入开展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有关家庭赡养扶养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支持农村地区积极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二十)强化工作督促指导。民政部门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作用,推动开展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活动,及时协调解决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农村养老服务分类指导,科学合理制定相关管理服务标准规范和考核激励机制,引导支持各地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文特点,探索形成有效发展模式。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将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纳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任务,作为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方面,协同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农业农村部、民政部等部门联合开展全国农村养老服务典型案例征集推介活动,强化示范带动作用。
四、新法速递
1.《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起草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具体政策措施(以下统称政策措施),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起草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第三条,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国家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保障各类经营者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第四条,国务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研究解决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评估全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保障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力量,并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第六条,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和地方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在本行政区域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考核评价内容。
第二章 审查标准
第八条,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下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的内容:
(一)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违法设置审批程序;
(二)违法设置或者授予特许经营权;
(三)限定经营、购买或者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以下统称商品);
(四)设置不合理或者歧视性的准入、退出条件;
(五)其他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的内容。
第九条,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下列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的内容:
(一)限制外地或者进口商品、要素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阻碍本地经营者迁出,商品、要素输出;
(二)排斥、限制、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经营或者设立分支机构;
(三)排斥、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政府采购、招标投标;
(四)对外地或者进口商品、要素设置歧视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或者补贴;
(五)在资质标准、监管执法等方面对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经营设置歧视性要求;
(六)其他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的内容。
第十条,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含有下列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内容:
(一)给予特定经营者税收优惠;
(二)给予特定经营者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
(三)给予特定经营者要素获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优惠;
(四)其他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内容。
第十一条,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下列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的内容:
(一)强制或者变相强制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或者为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提供便利条件;
(二)超越法定权限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为特定经营者提供优惠价格;
(三)违法干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要素的价格水平;
(四)其他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的内容。
第十二条,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没有对公平竞争影响更小的替代方案,并能够确定合理的实施期限或者终止条件的,可以出台:
(一)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的;
(二)为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增强国家自主创新能力的;
(三)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审查机制
第十三条,拟由部门出台的政策措施,由起草单位在起草阶段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拟由多个部门联合出台的政策措施,由牵头起草单位在起草阶段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第十四条,拟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台或者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政策措施,由本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起草单位在起草阶段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起草单位应当开展初审,并将政策措施草案和初审意见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查。
第十五条,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
第十六条,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应当听取有关经营者、行业协会商会等利害关系人关于公平竞争影响的意见。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应当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第十七条,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审查标准,在评估对公平竞争影响后,作出审查结论。
适用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应当在审查结论中详细说明。
第十八条,政策措施未经公平竞争审查,或者经公平竞争审查认为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至第十一条规定且不符合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不得出台。
第十九条,有关部门和单位、个人对在公平竞争审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第四章 监督保障
第二十条,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监督保障,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抽查、举报处理、督查等机制。
第二十一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抽查机制,组织对有关政策措施开展抽查,经核查发现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应当督促起草单位进行整改。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抽查情况,抽查结果可以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政策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处理或者转送有关部门处理。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
第二十三条,国务院定期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情况、举报处理情况等开展督查。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十四条,起草单位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督促,逾期仍未整改的,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其负责人进行约谈。
第二十五条,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开展公平竞争审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起草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条例制定公平竞争审查的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2.《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治理网络暴力信息,营造良好网络生态,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网络暴力信息治理坚持源头防范、防控结合、标本兼治、协同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国网络暴力信息治理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公安、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开展网络暴力信息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网络暴力信息治理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地方公安、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网络暴力信息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鼓励网络相关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开展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普法宣传,督促指导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加强网络暴力信息治理并接受社会监督,为遭受网络暴力信息侵害的用户提供帮扶救助等支持。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六条,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和用户应当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道德,促进形成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维护良好网络生态。
第七条,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网络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机制,健全用户注册、账号管理、个人信息保护、信息发布审核、监测预警、识别处置等制度。
第八条,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的,应当依法对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用户账号信息管理,为遭受网络暴力信息侵害的相关主体提供账号信息认证协助,防范和制止假冒、仿冒、恶意关联相关主体进行违规注册或者发布信息。
第九条,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和公开管理规则、平台公约,与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网络暴力信息治理相关权利义务,并依法依约履行治理责任。
第十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涉网络暴力违法信息,应当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涉网络暴力不良信息。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网络暴力事件实施蹭炒热度、推广引流等营销炒作行为,不得通过批量注册或者操纵用户账号等形式组织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网络暴力信息。
明知他人从事涉网络暴力信息违法犯罪活动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为其提供数据、技术、流量、资金等支持和协助。
第十一条,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发布网络暴力信息治理公告,并将相关工作情况列入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工作年度报告。
第三章 预防预警
第十二条,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国家网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导下细化网络暴力信息分类标准规则,建立健全网络暴力信息特征库和典型案例样本库,采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网络暴力信息的识别监测。
第十三条,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网络暴力信息预警模型,综合事件类别、针对主体、参与人数、信息内容、发布频次、环节场景、举报投诉等因素,及时发现预警网络暴力信息风险。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存在网络暴力信息风险的,应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用户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并对异常账号及时采取真实身份信息动态核验、弹窗提示、违规警示、限制流量等措施;发现相关信息内容浏览、搜索、评论、举报量显著增长等情形的,还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用户账号信用管理体系,将涉网络暴力信息违法违规情形记入用户信用记录,依法依约降低账号信用等级或者列入黑名单,并据以限制账号功能或者停止提供相关服务。
第四章 信息和账号处置
第十五条,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涉网络暴力违法信息的,或者在其服务的醒目位置、易引起用户关注的重点环节发现涉网络暴力不良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向有关部门报告。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关线索,依法配合开展侦查、调查和处置等工作。
第十六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加强网络暴力信息治理的公益宣传。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通过夸大事实、过度渲染、片面报道等方式采编发布、转载涉网络暴力新闻信息。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实行先审后发。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采编发布、转载涉网络暴力新闻信息不真实或者不公正的,应当立即公开更正,消除影响。
第十七条,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网络表演等服务内容的管理,发现含有网络暴力信息的网络视听节目、网络表演等服务的,应当及时删除信息或者停止提供相关服务;应当加强对网络直播、短视频等服务的内容审核,及时阻断含有网络暴力信息的网络直播,处置含有网络暴力信息的短视频。
第十八条,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跟帖评论信息内容的管理,对以评论、回复、留言、弹幕、点赞等方式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网络暴力信息的,应当及时采取删除、屏蔽、关闭评论、停止提供相关服务等处置措施。
第十九条,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网络论坛社区和网络群组的管理,禁止用户在版块、词条、超话、群组等环节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网络暴力信息,禁止以匿名投稿、隔空喊话等方式创建含有网络暴力信息的论坛社区和群组账号。
网络论坛社区、网络群组的建立者和管理者应当履行管理责任,发现用户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网络暴力信息的,应当依法依约采取限制发言、移出群组等管理措施。
第二十条,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发布推广、互动评论等全过程信息内容安全审核机制,发现账号跟帖评论等环节存在网络暴力信息的,应当及时采取举报、处置等措施。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的用户,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依约采取警示、删除信息、限制账号功能、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对组织、煽动、多次发布网络暴力信息的,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还应当依法依约采取列入黑名单、禁止重新注册等处置措施。
对借网络暴力事件实施营销炒作等行为的,除前款规定外,还应当依法依约采取清理订阅关注账号、暂停营利权限等处置措施。
第二十二条,对组织、煽动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网络暴力信息的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依约对该机构及其管理的账号采取警示、暂停营利权限、限制提供服务、入驻清退等处置措施。
第五章 保护机制
第二十三条,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网络暴力信息防护功能,提供便利用户设置屏蔽陌生用户或者特定用户、本人发布信息可见范围、禁止转载或者评论本人发布信息等网络暴力信息防护选项。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完善私信规则,提供便利用户设置仅接收好友私信或者拒绝接收所有私信等网络暴力信息防护选项,鼓励提供智能屏蔽私信或者自定义私信屏蔽词等功能。
第二十四条,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用户面临网络暴力信息风险的,应当及时通过显著方式提示用户,告知用户可以采取的防护措施。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网络暴力信息风险涉及以下情形的,还应当为用户提供网络暴力信息防护指导和保护救助服务,协助启动防护措施,并向网信、公安等有关部门报告:
(一)网络暴力信息侵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用户合法权益的;
(二)网络暴力信息侵犯用户个人隐私的;
(三)若不及时采取措施,可能造成用户人身、财产损害等严重后果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处置网络暴力信息的,应当及时保存信息内容、浏览评论转发数量等数据。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提供网络暴力信息快捷取证等功能,依法依约为用户维权提供便利。
公安、网信等有关部门依法调取证据的,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第二十六条,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优化投诉、举报程序,在服务显著位置设置专门的网络暴力信息快捷投诉、举报入口,公布处理流程,及时受理、处理公众投诉、举报并反馈处理结果。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结合投诉、举报内容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及时研判。对属于网络暴力信息的投诉、举报,应当依法处理并反馈结果;对因证明材料不充分难以准确判断的,应当及时告知用户补充证明材料;对不属于网络暴力信息的投诉、举报,应当按照其他类型投诉、举报的受理要求予以处理并反馈结果。
第二十七条,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优先处理涉未成年人网络暴力信息的投诉、举报。发现涉及侵害未成年人用户合法权益的网络暴力信息风险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要求及时采取措施,提供相应保护救助服务,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设置便利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行使通知删除网络暴力信息权利的功能、渠道,接到相关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的措施,防止信息扩散。
第六章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网信部门会同公安、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依法对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对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九条,网信部门会同公安、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通报、取证调证、案件督办等工作机制,协同治理网络暴力信息。
公安机关对于网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等部门移送的涉网络暴力信息违法犯罪线索,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侦查、调查。
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网信、公安、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依据职责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涉及危害公民生命健康安全且有严重后果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对组织、煽动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网络暴力信息或者利用网络暴力事件实施恶意营销炒作等行为的组织和个人,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所称网络暴力信息,是指通过网络以文本、图像、音频、视频等形式对个人集中发布的,含有侮辱谩骂、造谣诽谤、煽动仇恨、威逼胁迫、侵犯隐私,以及影响身心健康的指责嘲讽、贬低歧视等内容的违法和不良信息。
第三十三条,依法通过网络检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或者依法实施舆论监督的,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五、科技成就
1.亚洲首艘圆筒型“海上油气加工厂”完成海上安装
6月10日,我国自主研制的亚洲首艘圆筒型“海上油气加工厂”——“海葵一号”在珠江口盆地深水海域完成海上安装。它集原油生产、存储、外输等功能于一体,最大储油量达6万吨,投产后每天能处理约5600吨原油。
2.我国首个沙漠公路“零碳”示范工程生产绿电超500万度
6月11日从中国石油获悉,塔里木油田沙漠公路“零碳”示范工程投产两年来累计发出绿色电能超过500万度。工程通过在全长522公里的沙漠公路两旁建设光伏电站,实现了板上发电、板下种植、治沙改土、水资源综合利用为一体的循环发展。
3.我国深层页岩气勘探获重大突破
从中国石化获悉,四川盆地深层页岩气勘探日前获得重大突破。探测井在地下6666米、距今5.4亿年的寒武系地层,测试获得日产125.7万立方米的高产工业气流,证实了深层、超深层寒武系页岩具备规模开发潜力。
4.长征十号系列运载火箭完成一子级动力系统试车
6月14日下午,长征十号系列运载火箭成功完成了一子级动力系统试车,各项参数测试正常。这是该系列火箭的首次系统级大型地面试验,对多项关键技术进行了充分验证,将为我国实现2030年前载人登月打下坚实的基础。
5.雄信高速正式通车
6月15日,广东韶关南雄至江西赣州信丰的雄信高速正式通车,雄信高速全长约41公里,设计时速120公里,建成通车后,从韶关南雄城区到江西信丰,车程从目前的1小时缩短至30分钟左右。
6.托巴水电站首台机组投运
国家“西电东送”骨干工程——位于云南迪庆的华能托巴水电站首台1号机组正式投入运行。电站总装机容量140万千瓦,2024年年底全部投运后,每年可提供清洁电量超62.3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准煤191.3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522.3万吨。
六、国际要闻
1.欧洲议会选举结束 法德执政党落败
第十届欧洲议会选举投票2024年6月9日落幕。初步结果显示,截至北京时间6月10日17时,中间偏右的欧洲人民党党团获得720个席位中的185席,保持第一大党团地位;中间偏左的社民党党团获137席。由于法国执政党复兴党在欧洲议会选举中支持率远低于该国极右翼政党国民联盟,法国总统马克龙9日宣布解散议会,于6月底7月初举行新的议会选举。德国执政党社民党的得票率低于在野的基民盟-基社盟和极右翼政党选择党。
2.李强致电祝贺莫迪连任印度总理
国务院总理李强2024年6月11日致电纳伦德拉·莫迪,祝贺他再次连任印度共和国总理。李强表示,中印关系健康稳定发展不仅有利于增进两国人民福祉,也将为全球和地区注入稳定性和正能量。中方愿同印方一道努力,推动两国关系朝着正确方向发展。
3.李希会见古巴共产党省市委领导干部考察团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李希2024年6月12日在北京会见由古巴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委员、阿特米萨省委第一书记马丁内斯率领的古共省市委领导干部考察团。
马丁内斯表示,古共感谢中方的坚定支持和宝贵帮助,将同中共共同落实好两党两国最高领导人共识,推动古中关系取得更大发展。
4.第八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将于6月26日举行
6月12日,从商务部获悉,第八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将于6月26日至30日在新疆乌鲁木齐举办。本届博览会的主题是“丝路新机遇,亚欧新活力”,一共有50多个国家、地区、国际组织的1000多家企业和机构参展。
5.我国成功当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委员国
从文化和旅游部获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缔约国大会第10届会议在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举行,我国成功当选2024—2028年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委员国。
7.中国海军参加汤加海军成立50周年庆祝活动
6月15日上午,中国海军淄博舰、高邮湖舰从浙江舟山起航赴汤加参加该国海军成立50周年庆祝活动。根据任务计划,海军淄博舰将与来自亚、欧、大洋洲等数个国家的海军,共同参加汤方举行的海上阅舰式、陆上分列式、欢迎招待会、军乐表演等活动。
七、地方要闻
1.江苏盐城:2024年中华龙舟大赛江苏盐城站落幕
2024年中华龙舟大赛江苏盐城站6月10日落幕。经过三个比赛日的比拼,各项目冠军全部产生。在职业男子组各项目决赛中,传统强队顺德乐从队实现包揽,把100米、200米、500米三项冠军全部收入囊中。职业女子组比赛,来自海南三亚的天涯海角队夺得100米和200米两项冠军,东北电力大学队获得500米冠军。在精英公开组的比赛中,来自广东江门的新会队同样展现出超强的实力,成功包揽100米、200米、500米三项冠军。
青少年组的比赛,聊城大学队成为最大赢家,他们夺得青少年男子组100米、200米、500米,以及青少年女子组200米、500米共5项冠军。青少年女子组100米冠军被东道主盐城大洋湾队摘得。
2.广西: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6月12日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负责人介绍了相关情况。
广西着力做好强产业文章,打造形成冶金、汽车等10个千亿级工业产业和蔗糖、水果等6个千亿级特色农业产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突破万家。经济总量从2012年的1.13万亿元增长到2023年的2.72万亿元。
广西是我国唯一与东盟陆海相连的省份,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前沿和窗口。近年来,广西持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东盟连续24年保持与广西的第一大贸易伙伴关系,北部湾港集装箱年吞吐量突破800万标箱,海铁联运班列突破9000列。
广西全力筑牢祖国南方重要生态屏障,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并稳居全国前列,红树林面积居全国第二,生物多样性丰富度居全国第三。
当前,广西正重点推进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和粤港澳大湾区重要战略腹地,同时,建设沿边临港产业园区,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奋力推动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
3.新疆:“中国新疆的历史与未来”国际论坛在喀什举行
6月12日,“中国新疆的历史与未来”国际论坛在新疆喀什举行,来自哈萨克斯坦、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170多名专家学者参加论坛。论坛旨在以考古、历史领域的国际交流,推动新疆历史人文的多元一体研究,深化中外文明交流互鉴。
4.福建:第十六届海峡论坛大会15日在厦门举行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就业桥(微信号:就业桥)。
关键词阅读
重要时政汇编第24周时政周报
相关栏目
招考信息 更多>
招考指导 更多>
试题资料 更多>
备考资料 更多>
收起

意见收集

关闭

您对就业桥有任何建议意见都可以给我们留言哦~

取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