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疫情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为减少人员流动,降低疫情风险,经研究,决定调整选聘程序,现补充公告如下。
报名人选经资格初审后,原计划在全国8个城市同时集中进行的线下素质测试程序取消,后续选聘程序调整为:
1.适岗能力评价。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选进行适岗能力评价。报名人选可在12月24日下午17:00之前补充提交入党、学习成绩、获奖、任职等报名材料至报名邮箱;之后提交的材料将不再作为适岗能力评价的依据。
2.综合考察。根据适岗能力评价结果,按照选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综合考察人选。综合考察初定于2022年2月中下旬采用面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确定拟选聘人选。根据适岗能力评价结果和综合考察成绩进行综合计分,各选聘岗位按照综合计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选聘人选。综合计分相同的,按综合考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体检和复核、公示聘用等程序保持不变。
中共扬州市委组织部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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