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5年选拔选调生面试定于5月28日—29日在安徽工商管理学院举行。根据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将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分工
省内高校党委组织部负责本校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工作,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负责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工作,省辖市委组织部负责本辖区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各有关党委组织部按照分工范围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资格复审,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审查报考人员是否合格。
二、证明材料报送
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报考资格审查表、党籍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学历学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报考资格审查表、党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项目经历证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资格审查表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党籍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学历学位证明、项目经历证明参考式样见报考指南附件。
面试人选应于5月18日16:30前将相关证明材料送达有关党委组织部,其中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送达确有困难的,可在规定的时间之前通过特快专递寄达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39号,省委大院北楼一楼,电话:0551-62609436、62609726,邮编:230001)。
三、其他事项
1.各有关党委组织部应于5月18日17:30前完成分工范围内报考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2.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应于5月18日24:00前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用,办理面试确认手续,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人员应当先缴纳面试考务费用,然后于面试期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安徽省人事考试院(合肥市徽州大道与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四楼)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3.各有关党委组织部应根据省选调生主管部门提供的递补人选名单,及时通知分工范围内递补人选参加资格复审,并于5月21日17:30前完成递补人选资格复审工作。递补人选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于5月21日16:30前将相关证明材料送达有关党委组织部,通过资格复审的应于5月21日24:00前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进行缴费确认。
4.确认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不得缺席当天面试,否则记入诚信档案,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面试考生可于5月25日8:00—26日17:30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打印《面试通知书》,并于当天上午7 :20—7:40同时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面试考点,到所在候考室考生组报到;当天上午8:30前仍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201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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