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河南郑州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9人,报名时间。2023年6月27日9:00至2023年7月10日17:00。原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对全省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工作和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部署,坚持党管干部、广聚英才,用好聘任制这一公务员管理新模式,吸纳各领域优秀人才,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和我省《关于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定,经省委组织部批准,郑州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聘任制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职位
(一)郑州中原科技城管理委员会数字经济首席架构师1名;
(二)郑州中原科技城管理委员会生物医药产业研究员1名;
(三)郑州市公安局智慧交通工程师1名;
(四)郑州市公安局道路交通规划工程师1名;
(五)郑州市公安局信息与网络安全工程师1名;
(六)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管委会自贸区制度与政策创新研究员1名;
(七)郑州市应急管理局应急处突工程师1名;
(八)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煤矿瓦斯防治工程师1名;
(九)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韧性城市规划师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聘任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郑州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公告发布当月。年龄40周岁以下按1982年6月(含)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按1977年6月(含)以后出生把握。学科、专业、职业(执业)资格、职称等需与相应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表述保持一致。对专业存在争议的情形,由郑州市委组织部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认定,并以认定结果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纪律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与聘任机关公务员有任职回避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公务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7日9:00至2023年7月10日17:00。
应聘人员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申请,逾时不再受理。
郑州党建网(//www.zhengzhoudangjian.gov.cn/)为本次聘任制公务员招聘工作专用网站,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和事项通过该网站发布。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聘任职位。应聘人员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2023年郑州市聘任制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报名登记表、近期证件照以及聘任职位要求的相关报名材料通过郑州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zzrsks.com.cn)进行提交。各聘任职位所需的其他报名材料请对照《2023年郑州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中的资格条件进行提交。
3.报名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国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2)与应聘职位相关的个人履历证明材料,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对照报名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不得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完善相关信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职位要求,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聘任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招聘
职位招聘名额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等于或超过1:3比例的职位,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不足1:3比例的,采取直接选聘的方式进行。
公开招聘,采取考试测评方式进行;直接选聘,采取考核测评方式进行。
1.公开招聘。考试测评分为履历分析、笔试和专家面谈三个环节,重点测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程度。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1)履历分析。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从业经历、工作业绩和实践成果等要素进行综合量化评价,满分为100分。
(2)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胜任聘任职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以及运用专业理论、专业知识、专业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3)专家面谈。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专业素养和岗位匹配程度等,满分为100分。
根据应聘人员履历分析和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名额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专家面谈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专家面谈)。不足5人的,该职位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专家面谈。
(4)考试测评总成绩。考试测评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履历分析25%、笔试25%、专家面谈50%的权重计算,履历分析成绩、笔试成绩、专家面谈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直接选聘。考核测评分为履历分析和专家面谈两个环节。履历分析和专家面谈的内容、组织方式与公开招聘相同。
考核测评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履历分析40%、专家面谈60%的权重计算,履历分析成绩、专家面谈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考察与体检
1.考察。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进行。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测评或考核测评总成绩,按照招聘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考察)。参加专家面谈人数只有1人的,直接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职位报考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经考察,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
2.体检。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测评或考核测评总成绩、考察情况,择优等额确定进行体检的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结果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未按规定时间或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公示
聘任单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测评或考核测评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在郑州党建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对反映问题影响聘任并查实的,不予聘任。
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专家面谈、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公示不合格以及在上述程序中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可以根据缺额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测评或考核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依次递补。无递补人选的,该职位空缺。
(六)办理聘任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拟聘任人员,由聘任单位填写《公务员聘任审批表》并附聘任合同文本,逐级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审批通过后,聘任单位与拟聘任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办理入编、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四、聘期待遇及管理
(一)薪酬待遇。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协议年薪、一职一薪等工资政策,各职位薪酬待遇的具体标准及发放方式由聘任单位与应聘人员协商一致后通过聘任合同约定。税前年平均薪酬参考标准详见《2023年郑州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聘任制公务员按照有关规定和聘任合同享受住房补贴、医疗补助等;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符合相关人才政策的聘任制公务员纳入本地人才引进计划,享受相应人才待遇。
(二)日常管理。聘任制公务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我省《关于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聘任合同》进行管理。其职责任务、聘期目标、考核、薪酬待遇等通过聘任合同约定。聘任制公务员在聘期内一般不得变动职位。聘任制公务员与聘任单位之间因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其他事项
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举报监督电话:0371-12380
其他公告未尽事宜由郑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电话:0371-89896900
咨询电话与监督电话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郑州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zzrsks.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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