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人才强院战略,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和自主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编办关于公立医院实行人员总量管理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
6.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7.年龄在35岁以下(1988年6月27日以后出生)年龄以考生有效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情形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5.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6.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7.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结合医院人员总量核定及各科室人员需求情况,本次招聘共设置11个岗位,招聘16人。凡是入职的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需要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新入职硕士研究生培养考核实施方案》参加医院组织的培养计划。
三、招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拟于2023年6月27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官网(//www.nxrmyy.com,以下简称医院官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时间:2023年7月4日8:30至2023年7月14日18:00。
2.方式: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扫描二维码进行网络报名,每人仅能申报一个岗位。对于报名多个岗位的情况,以首次报名记录为准。
(三)资格审核。
1.时间:具体时间见医院官网通知(请密切关注医院官网,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2.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院本部国际会议中心一楼中心报告厅(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301号)。
请报名成功后按照资格审核时间(具体时间见医院官网通知)自行前往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核。
3.所需资料:报名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历次毕业证、历次学位证、历次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若无法提供合格证书须提供由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开具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成绩合格证明)、报名表(附件2)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一寸彩色照片3张。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要求:医院按照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等条件进行审核,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立即取消招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2023年应届毕业生,2023年7月31日前需按期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若入职报到时无法提供合格证书原件需提供达到国家理论成绩合格线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核通知为准。
(四)笔试。
1.时间:具体以医院官网通知时间为准。
2.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本部培训中心二楼网络教室(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301号)。
3.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当天考生按通知到候考室报到,逾期10分钟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笔试资格。
4.确定拟面试人员: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面试人员。对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拟面试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www.nxrmyy.com)公示3个工作日。
(五)面试。
医院于面试前5个工作日,在医院官网发布面试公告,通知面试相关事宜,包括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方式、须携带的证件及其他注意事项。对于因电话不通而无法取得联系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当天考生按通知到候考室报到,逾期10分钟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1.时间:具体以医院官网通知时间为准。
2.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国际会议中心二楼第四会议室(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301号)。
3.方式: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其中专业知识测试考生对应聘岗位涉及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综合素质测试考生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
(七)体检。
根据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出现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则由第三方抽取相关专业专家命制试题,医院通过一定形式组织加试。体检工作在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下,由医院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申请复检的须承担相关费用。
(八)考察。
经体检合格列为考察对象的人员,由医院负责实施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再次审核。考察中如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或诚信记录、弄虚作假等行为且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解除处分或超过处分期的除外),并确有事实依据,经上一级纪检监察部门书面确认的,可取消招聘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医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医院党委会议研究审定后,由医院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事实后再研究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岗位递补。
1.递补情形。
(1)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不递补情形。
拟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面试人员名额不再递补。
四、相关要求
(一)考生要提供正确的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考生请密切关注医院医院官网发布的资格审核、笔试、面试、录用等相关通知。
五、咨询电话及地址
咨询电话:0951-5920578
监督投诉电话:0951-5920089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301号行政中心四楼组织人事处
附件:
1.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doc
2.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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