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智慧就业资讯服务平台
全国
全国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山西
陕西
上海
四川
天津
西藏
新疆
云南
浙江
香港
澳门
台湾
400-633-0111
地方政府引才
2023年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公开招聘人员4名
就业桥来源图标 来源:华图教育
就业桥时间图标 2023-07-06

    2023年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公开招聘人员4名,报名时间: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2日,原文如下:

根据工作需要,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文员3名、警务辅助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3.热爱公检法工作,乐于奉献,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能够适应常态化值班备勤;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身体有纹身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同等条件下,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及政法单位工作经历的,优先招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官方网站、西安中普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公众号发布,其他媒体平台可以转发,但必须实事求是、原文发布,不得删减篡改,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二)报名

报名及咨询时间: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2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报名邮箱:sxtjfy_rs01@163.com

咨询电话:029-81157925 19992913526

单位地址:西安市雁塔区西沣一路2000号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

面试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以及《司法文员、辅警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三)面试

报名人员符合要求的通知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警务辅助岗位面试结束后统一组织驾驶技能测试。

(四)复试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复试人员。

(五)体检

1.根据复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前述条件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4.体检时间地点根据面试情况另行通知。

(六)政治审查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治审查环节。重点审查应聘人员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2.审查不合格导致岗位产生缺额时,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七)用工形式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用工形式,与西安中普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八)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构成:含基本工资、各类补贴,绩效(含加班费),工龄工资等,具体情况可在面试时当面咨询。

自录取并签订劳动合同时起,单位按《劳动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聘用人员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作息时间及管理与分院机关干警一致。

附件1:司法文员及辅警招聘计划表

附件2:司法文员、辅警报名表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

2023年7月4日

原文标题:招聘公告

原文链接://www.sn.jcy.gov.cn/xtfyjcy/jcdt/202307/t20230704_345758.html

免责声明:

① “就业桥”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② 稿件来源为“就业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归就业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 就业桥”,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收起

意见收集

关闭

您对就业桥有任何建议意见都可以给我们留言哦~

取消
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