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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港保税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47人
就业桥来源图标 来源:天津自贸区人才网
就业桥时间图标 2023-07-10

2023年天津港保税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47人

天津港保税区是天津滨海新区的重要经济功能区之一,1991年5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现已形成“三区两港”空间布局,营商环境良好,产业布局创新、生态环境宜居、生活配套丰富。截止到今年9月,天津港保税区辖区内已经投入使用的有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学校、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实验小学、天津逸阳空港小学、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实验学校四所学校,涵盖小学、初中管理职能。随着保税区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为满足教育教学需求,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7名(含高水平教师2名),热忱欢迎热爱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加入到保税区教育队伍中。

  一、招聘单位

  天津港保税区教育系统所属学校。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根据工作需要,2023年保税区教育系统计划招聘第二批教师47名(含高水平教师2名)。具体岗位和数量详见《天津港保税区教育系统2023年招聘计划表(第二批)》《天津港保税区教育系统2023年高水平教师招聘计划表(第二批)》。

  三、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本公告中所指的应届毕业生是指具有派遣资格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和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事业的志愿。

  4.应届人员: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应在25周岁及以下(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1997年7月1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7月10日及以后出生)。其中教育部、省部属综合性院校或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学科、教育部直属、省属师范院校毕业生优先。

  在职人员:应具有从事相应学科教育教学工作任教经历(具体任教经历参考招聘计划表),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参考招聘计划表中各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注:各岗位招聘具体条件以招聘计划表为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对于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在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阶段。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7.报考教师岗位的需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凭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参加报名和考试。依照天津市教委发布的中小学教学行政历,在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录用资格。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10.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且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6.现役军人。

  7.列为失信人员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招考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10.在保税区教育系统以往招聘中被录用,但因个人原因未能实际报到的人员。

  11.保税区教育系统在职教师、从保税区教育系统辞职或被解聘的人员。

  12.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所属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天津港保税区官方网站等网站发布,考生根据报考志愿选择报考岗位。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14日。

  公告发布网站:

  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官网(http://www.tjftz.gov.cn/)

  天津自贸区人才网(http://www.zimaohr.com/)

  天保人才招聘服务中心(http://tbhr.pzhl.net/)

  天津自贸区人才网微信公众号(zimaohr)及相关合作招聘平台网站。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1.报名

  报名者登录天保人才招聘服务中心(http://tbhr.pzhl.net/)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0日9:00至2023年7月15日16:30结束。

  报名期间,每名考生只能报考天津港保税区教育系统的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7月11日9:00至2023年7月16日12:00结束。

  天津港保税区教育系统招聘按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如未通过审核,须及时修改并在网站开放时间内进行提交。因个人疏忽未在报名网站开放时间提交报名信息的应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缴费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3年7月17日09:00至12:00结束。

  3.缴费

  资格审查通过后,即可缴纳笔试考务费。

  缴费时间: 2023年7月11日9:00至2023年7月16日24:00结束。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办理联系电话:022-88954266。

  减免手续办理时间:2023年7月16日13:00至16:00。

  (三)笔试

  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70%和教育综合知识30%。报考高水平教师岗位人员无需参加笔试,在资格审查通过后按通知时间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7月18日9:00至2023年7月20日9:00。

  笔试时间:2023年7月20日9:00至11: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通过笔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四)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报名网址上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请考生按照规定时间提前准备相关材料。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背面本人签字)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①2023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可携带加盖院系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如考生通过面试,进入体检,毕业证和学位证原则上要求在报到前取得,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②研究生学历以本科所学专业报考的,同时携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特别提醒: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凭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经审核确认后参加教师岗位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5)报考岗位要求具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等;合同所载岗位不能体现所从事专业的,应同时提供原单位盖章的岗位经历证明(需注明工作起止年月)或其他可以佐证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岗位招聘条件明确要求其它证件的,要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如考生尚未取得岗位招聘条件明确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可提供保证书一份。如在报到前仍未取得保证取得的证件,则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时,以上材料的复印件请按顺序叠放上交存档备查,不再退回。

  (五)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后,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在天保人才招聘服务中心网上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教师岗位面试分模拟授课和结构化面谈两部分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达不到合格线60分者不予录用;高水平教师面试合格线为80分,达不到合格线80分者不予录用。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高水平教师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有关安排将在报名网站上另行发布。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将通过报名网站以公告的形式另行通知。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检者可申请补检一次。如存在未能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人员,视为体检未通过,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在规定时限内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天津港保税区教育系统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主要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报到前仍未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的(详见招聘计划表),取消聘用资格。

  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在规定时限内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八)公示

  天津港保税区教育系统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在

  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官网(http://www.tjftz.gov.cn/)

  天津自贸区人才网(http://www.zimaohr.com/)

  天保人才招聘服务中心(http://tbhr.pzhl.net/)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报到和聘用

  公示期满后,应聘人员须按照招聘单位要求办理报到手续。对于逾期不办理报到手续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此次招聘的教师采用派遣制,工作协议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和教师本人签订。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2023年天津港保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由天保人才招聘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天津港保税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并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天津港保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的负责同志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实行回避。

  (三)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咨询、监督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22-88954266

  政策咨询电话:022-84862146

  022-8492599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监督电话:022-84912820

  七、其他问题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报考人员参加各招聘相关环节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招聘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经研究后,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调整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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