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下半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1名,报名时间详见公告,原文如下:
为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结构,夯实基层服务基础,提升社区治理水平,根据《中共宁夏区委组织部等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具体措施>的通知》《惠农区2023年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方案》规定,结合惠农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以下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品行端正;
2.热爱社区工作,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乐于奉献,吃苦耐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综合协调、公文写作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能在各项工作中起带头作用;
3.在惠农区居住的城乡居民,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6.报考社区支部委员会委员岗位的人员必须是中共党员且符合报名条件;
7.报考者服从组织统一调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存在涉黑、涉恶、涉毒、涉赌、涉黄等情形受过行政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刑事处罚的,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6.因个人原因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
7.道德品行低劣,有违公序良俗,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8.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的。
9.曾参加过惠农区社区工作者招聘,经聘用无故放弃、辞职的。
10.其他不宜担任社区工作者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及职数
社区工作者11名
四、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14日(8月14日下午6:00截止)
五、报考程序
(一)提交报名申请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提供本人报名表、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证明、资格证书原件及近期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到各街道、乡镇民生服务中心现场报名。
2.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引发的各类后果由其本人负责,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责任。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3.报名表关注惠农民政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
(二)资格初审
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后,由各街道、乡镇组织工作人员完成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报名资格的报考人员当面或电话告知。
(三)资历量化加分
各街道、乡镇对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核算《惠农区社区工作者招聘资历量化审核表》(附件2)得分,报考者资历量化累积加分不超过15分(符合同一类加分项目中几种情形的只认定一项分值)。核算结束后需报名人员现场确认签字,并提供相应的印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其中:中共党员提供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的组织关系证明;学历证明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从事社区工作满一年或具有“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事业单位实习、公益性岗位、专职网格员工作经历满一年的,提供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证明并附主要领导签字;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取得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的需提供相应等级的社工证。以上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登记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1.考试由惠农区民政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以招聘公告为准。
2.开考比例: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3.报名人数比例未超过招聘岗位数总数5:1时(含5:1),此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
4.报名人数比例超过招聘岗位数总数5:1时,此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排名3:1的比例进入面试。
5.具体招聘方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另行公告。
六、资格联审及名单确认
1.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2.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惠农区民政局统一开展相关资格复审后确定拟聘用名单,如复审不符合条件者则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名额从该岗位报名人员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由区委组织部、民政局根据面试情况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将未进入拟聘用名单但通过最低面试分数线的人员统一纳入社区工作者招聘储备库,在非集中 公开招聘期间,按照储备库人员此轮招聘总成绩择优录用。
4.按照自治区《村(社区)“两委”成员县级联审办法》和任职资格条件负面清单,联合相关部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任职资格联审。在联审中发现有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报名人员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体检
组织通过资格联审的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
1.体检工作由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3.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区民政局同意,可以进行复检对在体检和复检中不严格执行体检标准甚至弄虚作假者,将严肃查处并取消报考资格。
4.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按照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申请复检的报考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八、公示
根据面试、联审、体检结果,由区民政局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惠农区人民政府网站、惠农民政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不符合选聘条件并查有实据的,将取消拟录用资格,按该岗位报名人员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其他要求
1.与此次招聘相关的信息将在惠农区政府公众网及惠农民政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请广大报考者及时予以关注。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联系方式变化或不畅通造成延误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2.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资格;对弄虚作假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为方便接受社会监督,设立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举报电话。
3.凡涉及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惠农区民政局研究决定及解释。
举报电话:0952-3012278(惠农区民政局)
附件:1.《惠农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2.《惠农区社区工作者招聘资历量化审核表》
3.《惠农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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