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鞍山市立山区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校园招聘2023届毕业生公告》有关规定,现有18名应聘者符合聘用条件,予以聘用。详见《鞍山市立山区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校园招聘2023届毕业生聘用人员名单》(附件1)。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用人员须知
请上述人员于2023年8月16日(周三)到应聘单位报到。
考生报到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要主动与报到单位联系,按实际报到时间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用人单位须知
1、办理聘用手续。请各聘用单位自行下载并填写《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附件2)、《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人员备案信息表》(附件3),报立山区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
2、聘用时间。聘用时间为2023年8月16日。试用期自聘用之日起计算。请各聘用单位于2023年8月31日前为考生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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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鞍山市立山区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校园招聘2023届毕业生聘用人员名单
原标题:鞍山市立山区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校园招聘2023届毕业生聘用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ishan.gov.cn/html/ASLSQ/202308/01691991307556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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